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法學成人教育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全市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3、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律師工作發展規劃以及律師管理的有關辦法;管理全市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及在我市設立的外地律師機構。
4、制定全市公證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公證機構,負責公證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審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務。
5、制定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6、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統計、分析、上報。
7、管理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司法鑑定機構設立登記的初審和上報。
8、負責仲裁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
9、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協會和學會;管理和指導全市的法學理論研究;制定全市法學教育和司法行政幹警培訓規劃及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
10、協調和指導全市“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受理民眾尋求法律服務事宜;解答法律諮詢,普及法律知識;掌握重大民間糾紛信息,提供決策依據和信息服務。
現任領導
局長:張俊峰
工作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決定,組織領導本地本部門普法法治理工作的開展;
2、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確定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
3、定期聽取本地本部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匯報,分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勢,研究確定需提交黨委或本部門黨組(黨委)討論決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項;
4、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安排階段性重點工作,研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改進意見和整改措施;
5、研究確定年度考核和五年規劃考核驗收實施方案,建議或決定實施獎懲事項;
6、研究決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項。
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本地本部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工作,處理日常事務;
2、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要點以及其它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籌備、年度重大活動的組織實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調查研究等工作;
3、認真落實《漯河市加快法治城市、法治縣區建設實施方案》中確立的工作任務,積極做好先進典型的培養和工作經驗的總結、推廣;
4、依據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地方、行業、基層法治創建標準,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法治創建、法治評估工作,組織完成市委辦、市政府辦年度下達的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任務;
5、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和五年規劃驗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
6、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宣傳材料、普法教材、輔導資料的征訂、編印、發行,法制新聞宣傳和法制文藝宣傳以及檔案的規範管理等工作;
7、完成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普法依法治理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共性職責
1、按時參加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會議,對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貫徹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結合實際情況,抓好工作落實;
2、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責任分工,抓好本地本單位本系統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協調和督促本單位牽頭開展的普法依法治理重點工作,對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主動進行調研,制定相應對策,並報領導小組。
4、定期召開牽頭單位專題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及時向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
5、加強信息交流,及時上報有關工作信息,確定專人負責信息聯絡工作;
6、按時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司法局辦公室職責: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信息;負責司法行政工作調研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統計、信息網路建設;管理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和機關後勤服務;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司法局法制宣傳科職責:
擬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檢查、落實;指導全市對外法制宣傳和各縣(市、區)、各行業依法治理;承擔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司法局律師管理科職責:
組織制定全市律師工作發展規劃以及律師管理的有關辦法;管理全市律師、律師機構、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和在我市設立的外地律師機構;管理和指導全市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組織協調大案要案的辯護工作;負責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司法局公證管理科職責:
制定全市公證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公證員和公證機構,監督檢查公證業務質量;審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證事務;負責公證員協會日常工作。
司法局法規科職責:
對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指導各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法制建設;擬定全市法學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司法局基層工作科職責:
組織制定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總體規劃,指導全市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承擔全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日常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和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負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管理和指導鄉鎮司法調解中心工作。
司法局政治處職責: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考試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管理;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警銜評定申報;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公證員、律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推薦;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幹部。
司法局法律援助、148中心職責:
法律援助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對象提供:1、解答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意見;2、刑事辯護和刑事訴訟代理;3、民事訴訟代理;4、行政訴訟代理;5、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6、免費為社會各界提供法律諮詢。
地址
地址: 河南省漯河市嵩山路6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