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介紹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公安工作的有關規定,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騷亂;組織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四)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五)組織指導出入境、國外人員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消防工作。
(七)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維護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
(十一)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擬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三)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擬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協助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五)指導漯河市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漯河市公安局局長李軍信
內設機構
科技通訊科
後勤裝備科
警令部
宣傳科
警衛科
警務督察隊
政治部
出入境管理科
法制室
下屬機構
交通警察支隊
治安警察支隊
看守所
監所管理支隊
公安幹校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消防支隊
網路警察支隊
禁毒支隊
巡邏警察支隊
刑事警察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