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威,漯河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同時是一個大區的派出所所長。
涉一樁放火案,案子一直未破,“如果當初公安機關能認真辦案,王華也不會坐大。我們十幾年得不到伸冤,也是楊威一手造成的。”宛振宇的女兒稱。宛振宇的母親幾乎每個月都要到漯河公安局上訪,舉報楊威。
2015年5月份,鶴壁市檢察院將已經調任漯河某區檢察院紀檢書記的楊威抓獲歸案。
放火案發時,楊威擔任漯河市公安局源匯分局主管刑偵副局長,未安排、督促案件承辦人辦理該案刑事立案手續,對王華未安排採取偵查措施。
檢察機關認定,楊行為已構成涉嫌濫用職權罪,已向鶴壁當地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