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一)劃入職能原區計畫局擬定全區民用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實施項目的計畫及相關經費安排的職能。
(二)新增加的職能
1、科技型企業的審定批覆、科技成果的初審和申報工作;科研單位和科技型企業業務歸口管理工作。
2、歸口管理中、省、市在本區的科研單位。
3、負責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省、市、區黨委、政府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定全區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規劃。2、組織編制和實施漢濱區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中、省、市、區科技計畫項目。
3、研究制定全區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編制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費用的預算方案;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區大型儀器設備共用網的建設和管理。
5、研究制定加強全區基礎科學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自然科學基金、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社會發展科技合作、成果的包裝和申報、成果的推廣和運用、重大科技產業化和軟科學等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負責屬地管理項目的評選、論證、承擔單位的確定以及項目完成後的驗收等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指導工業企業的科技創新及科技發展工作;負責科技型企業審定批覆,企業新產品研發,新工藝、新技術推廣套用,科技成果、專利產權申報及轉化推廣套用,中、省、市科技計畫項目組織申報;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
7、負責重點產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並積極向中、省、市科技管理部門推薦上報;負責科技專家大院、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開發中心、科技信息中心、專業合作社等研發平台和中介組織建設。
8、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發揮科技人員作用和相關政策;負責科技特派員選派和培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秀中青年專家選拔、科技副鎮長(主任)選拔工作;負責全區科技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工作。
9、負責管理全區科技外事、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負責全區科技考察、學術會議、科技展覽、科技合作與交流。
10、協調指導涉及人力、資源、環境、醫藥衛生、教育等社會發展的科技工作;負責全區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科技培訓和宣傳規劃、計畫及組織實施工作。
11、歸口管理全區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科技成果、科學技術獎勵、科技保密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12、負責全區科技企業認定的初審、年度覆核與評定工作,選拔推薦省、市級科技企業,協調落實有關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根據《陝西省民營科技企業條例》的規定,做好科技企業的相關工作。
13、加強農村和農業科技工作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農業新技術推廣和農村科技進步的方針、政策;組織和指導農村科技產業、星火技術密集區、農村區域性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與推廣、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推動農村與農業科技進步。
14、指導鎮辦科技管理和全區科研機構的業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審核獨立科研機構。
15、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各類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6、歸口管理全區防震減災工作。
17、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技局內設3個股:1、政辦股
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秘和公文管理;承擔會議組織、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財務和資產管理、機要、保密、安全衛生以及各類後勤工作;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職級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本局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群團方面的日常工作;負責科技服務、科技事業基本建設、科技三項經費管理、有償使用經費回收、國有資產管理;擬定各類科技經費管理辦法,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科技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協調管理中、省、市在本區的科研單位;承辦科技方面的外事活動。
2、計畫成果股(工業與科技企業股、掛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組織科技興區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科技發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並協同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科技計畫項目和項目經費配置建議;負責本區承擔的國家、省、市安排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向國家、省、市科技部門申報科技計畫項目;組織監督檢查和驗收科技項目的實施工作;協助組織回收有償使用經費;指導全區各類科技機構的建設;負責全區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科技成果的申報、登記、獎勵工作,組織科技獎項的申報、評審、獎勵工作;推動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套用;組織協調全區技術交易活動;負責技術市場管理人員、技術經紀人等中介和服務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市場、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技術契約仲裁機構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管理全區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在本區舉辦科技展覽會和科技學術會議等相關工作;負責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相關工作;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培育新興支柱產業,協助科技型企業開發新產品工作;指導火炬計畫的組織實施;參與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與技術引進項目的論證、消化吸收和創新;指導科技企業技術改造、重大技術項目引進工作;負責科技型企業的推薦、申報、認定等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科技型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落實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科技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的申報、統計工作;負責生產力促進中心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中藥材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
3、農業社會發展股(區星火辦)
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和科技平台,促進農業發展;組織協調重點農業科技攻關項目、示範基地建設和農副產品深加工的科學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搞好產前、產中、產後技術服務,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參與組織農業技術項目的論證;負責星火技術密集區建設;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攻關項目;組織協調涉及人口控制、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體育、文物保護、防震減災以及合理開發和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工作;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指導工作;負責全區科技信息網路化建設;負責組織協調全區科技普及工作,搞好科普計畫的制定、檢查以及科普法規政策的宣傳、調研和落實;負責科技情報、信息的管理、諮詢、服務等工作。
人員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工勤人員(司機)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組織按照相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其他事項
管理漢濱區地震辦公室,副科級,事業編制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經費全額預算。主要職責:負責擬定本級政府防震減災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編制區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綜合防制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地震監測台網建設和地震監測預報,震情災情速報工作;負責組織震害預測工作,根據上級授權負責區內的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行政執法;擬定區政府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檢查其應急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民的減災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