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歸魏管轄。晉時朝陽初屬義陽郡,後屬新野郡管轄;南北朝劉宋時屬順陽郡,宋孝武大明元年廢朝陽縣,分別歸穰(今鄧州市)和新野。朝陽縣故址所在地,《漢書·地理志》、《漢書·郡國志》、《鄧州志》、《明統志》、《明嘉靖南陽府志》等都有記載。
漢朝陽城遺址現存有城垣一周,略呈正方形,邊長530米,城基厚3.25米。遺址50厘米以下硝土層厚0.8米,瓦片、磚塊眾多,磚瓦大部分為灰色,外飾粗細繩紋,內印布紋或格紋。在文物發掘中清理出漢軍用銅印一枚,一批漢代石磨、鐵器、漢貨幣等珍貴文物。漢朝陽城遺址位於新野縣新甸鋪鎮政府北2公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