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負責全區規劃編制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三)負責組織擬訂全區綜合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辦理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負責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信用和行政效能建設的綜合協調和督察辦工作。 (四)推進我區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區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推動重點領域的信息化建設;編制並組織實施扶貧開發、服務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發展的戰略政策,協調服務業的發展,銜接平衡服務各行業規劃與政策工作。

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負責全區規劃編制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加強經濟的監測、預算和預警;提出實施巨觀經濟政策的措施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三)負責組織擬訂全區綜合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辦理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負責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信用和行政效能建設的綜合協調和督察辦工作。
(四)推進我區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區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推動重點領域的信息化建設;編制並組織實施扶貧開發、服務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區服務業發展的戰略政策,協調服務業的發展,銜接平衡服務各行業規劃與政策工作。
(五)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布局,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和地方預算內專項資金;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備案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上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按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管全區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稽查的組織、管理。
(六)提出全區科技、教育等社會發展戰略和規劃;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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