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外在感觀特徵:漢中大米為秈米,加工品質好,其中出糙率為75—79%,整精米率52—56%,堊白粒率≤20%。漢中大米米粒細長均勻,色澤清白,晶瑩剔透,光滑油潤,氣味純正;煮粥漿汁如乳,味甘醇香;蒸飯油亮溢香,柔韌不粘;冷飯成粒性好,不回生。
內在品質指標:漢中大米營養豐富均衡,其中蛋白質含量不低於6.0克/100克,脂肪含量0.3—1.5克/100克,胺基酸總量不低於5.8克/100克,直鏈澱粉14.0-20.0克/100克,硒含量不低於2.0微克/100克。
產地環境
漢中市地處中國南北氣候過渡帶,屬北亞熱帶季風氣候類型,被譽為“地球上同緯度生態條件最好的地方”,森林覆蓋率58.18%,是四大“國寶”大熊貓、朱䴉、金絲猴、羚牛的棲息生長地。漢中北有秦嶺屏障,寒流不易侵入,南有大巴山攔截南方暖濕氣流,盆地效應凸顯,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四季分明,雨熱同季。年降雨量800—1200毫米,年日照時數1300—1800小時;年均氣溫12—14℃,≥10℃活動積溫4200℃—4480℃,其中水稻生長的4月至9月活動積溫占全年的87.2%。漢中水資源豐富,水質潔淨,是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重要水源涵養區和供京水源地,東西橫貫的漢江水系和南北縱穿的嘉陵江水系年平均徑流144.1億立方米。建於兩千多年前的山河、五門堰、民國時期的漢惠、褒惠、湑惠三大幹渠、建國後的冷惠渠、石門水庫、紅寺壩水庫、南沙河水庫等引、蓄水工程,在水稻灌溉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水稻種植區渠系配套,四通八達,生產中保灌面積90%以上。稻田土壤類型以瀦育性水稻土和淹育性水稻土為主,熟化程度高,有機質含量1.65—4.31%,肥力高,保水保肥性強。漢中是我國同一緯度遲熟中秈水稻種植的最北沿,屬優質秈稻最佳生態區之一。水稻生長發育、灌漿結實期氣溫多在23—30℃之間,既無南方稻區的高溫危害,又無北方稻區的低溫影響,尤其是8月中旬至9月上旬水稻灌漿結實期,旬平均氣溫21.8—24.9℃,晝夜溫差7.9—8.6℃,溫度適宜,晝夜溫差大,水稻灌漿速度平穩,消耗少,累積多,利於高產優質。
歷史淵源
據《漢中地理志》、《漢中地區志》記載,早在新石器時代,漢中已種植水稻。西漢簫何築堰,三國孔明屯墾,皆以種稻儲谷武備。另據《西鄉縣誌》記載,唐《地理志》有“西鄉稻米是京兆貢米源地之一”的描述,說明漢中大米品質優良。著名氣象學家竺可楨先生和袁隆平院士對漢中水稻生產和優質米產業發展進行了高度評價。以漢中大米為原料製作的漢中米(面)皮,相傳始於西漢初年,現已成為全國知名特色小吃。
生產情況
截至2015年,漢中大米總生產面積10萬公頃(150萬畝),年產稻穀65.02萬噸。
產品榮譽
2015年11月0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漢中大米”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漢中市所轄漢台區、南鄭縣、城固縣、洋縣、西鄉縣、勉縣、寧強縣、略陽縣、鎮巴縣、留壩縣、佛坪縣共1區10縣175個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5°30′—108°16′ ,北緯32°08′—33°53′。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3-1779。
安全要求
漢中大米標誌使用人其生產基地和大米產品需達到無公害產地和產品要求,批次抽檢符合農辦質(2015)4號文大米產品質量安全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1、推廣優質品種:以稻米品質達優質二級以上,經國家或省級審定的遲熟中秈為主栽品種;依據育種發展,及時做好品種更新。當前生產上主要推廣黃華占、川優6203、宜香1108、內5優5399等。
2、兩段育秧,巧奪積溫:漢中為稻-油(麥)兩熟區。4月上旬利用溫室(棚)育小苗(3葉),寄插到秧田培育多櫱壯秧,5月中下旬小麥和油菜收穫後移栽大田。可巧奪積溫,確保8月10日前高產齊穗。
3、肥促水控,健身栽培:堅持科學的水肥管理,實行配方施肥,採取肥促水調、間隙淺灌的模式,做到淺水插秧,深水護苗,寸水促櫱,苗夠(田間總莖數達到預期有效穗的80%)或時到(分櫱未達到預期的有效穗數,但是水稻已進入幼穗分化期)及時退水曬田,即“苗夠不等時,時到不等苗”,以達到早生快發、壯稈大穗。
4、兩防一噴,統防統治:漢中稻米主要採用公司(專業合作社)﹢基地的生產模式,病蟲害實行統防統治。在水稻破口抽穗前,組織專業機防隊,選用高效低毒生物農藥防治稻苞蟲和穗頸稻瘟病、葉面噴施磷酸二氫鉀,搞好“兩防一噴”。
5、大米加工採用標準化生產線,減少人為因素對產品質量的影響。
專用標誌使用
1、 漢中大米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等材料。
2、漢中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3、漢中大米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