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資源保護

漁業資源保護,是通過合理利用資源、加強水域環境保護及其他限制措施,使漁業資源達到永續利用的目的。

概述

漁業資源保護 英文名稱:fishery protection of stock,是通過合理利用資源、加強水域環境保護及其他限制措施,使漁業資源達到永續利用的目的。
漁業資源保護是在漁業生產中對魚類及其生存的水域實行有計畫的生產管理。 使得漁業生產在政府漁業資源管理部門的管理下,魚類的群體 數量不斷得到補充、更新,魚類與生態建立新的平衡。 隨著生產的發展,人們對魚產品的需求量的增加,捕撈強 度的日漸加大,工業污水排放等諸多原因,造成中國海洋、江湖 漁業資源的急劇衰退,許多名貴經濟魚類資源處於岌岌可危的 境地。

法律規定

為了保護中國的漁業資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規定:在中國的海洋、江湖、水庫水域中,禁止使用爆炸物、有毒 物(農藥、麻醉物)、電力進行捕魚,禁止製造危害漁業資源的捕 撈工具,禁止傳授禁止使用的捕撈方法。不得在禁漁區、禁漁 期進行捕撈,不得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規定的網 目尺寸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生產時不得超過規定的幼魚比例。 在水生動物涸游通道建閘、築壩,對漁業資源可能帶來嚴重影 響的,建設單位必須先徵求漁業資源管理部門的意見,經確認 對漁業資源有嚴重影響的應當建造過魚設施,或者採取其他補 救措施,未採取措施、對漁業資源造成嚴重影響的,建設單位應 當賠償漁業資源損失。禁止在通江河口、閘口敷設網具捕撈水 生生物,以便保護水生動物的幼體和產卵徊游體,通江河閘的 開啟要兼顧魚類的徊游和灌江納苗。水爆、勘探、水下作業等 對漁業資源有嚴重影響,作業單位應當事先同有關的縣以上人 ‘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商,採取措施,防止或減少對漁業 資源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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