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後思維法

滯後思維法又稱延遲反應的思維方法,是指對認識對象並不即刻進行思維或即延遲反應的一種思維方法。

方法分類

依據主體的意識狀態,滯後思維方法又可以分為三種不同的類型。

一是無意型即無意識滯後思維的方法類型,這是認識主體根本來不及對認識對象進行思維的一類思維方法。或因對象運動過速,或因主體反應不及,都會出現滯後回億與思索剛剛發生過的事件的這類思維。例如,一輛腳踏車同一輛汽車相撞了,兩個車主都把責任報給對方,交通警察只好讓現場的小販和路人來回憶與追述當時發生車禍的情形。他們這時的思維方法就屬於無意型滯後思維方法。

二是有意型即故意滯後思維的方法類型,這是認識主體根據需要有意識滯後思維以達到預期目的的一類思維方法。例如,國民經濟的決算,戰後和平條約的締結,大工程生態質量的考察,大企業經濟效益的評估,手術療效的檢驗,學術著作的評價,重大案件的處理(如所謂“冷處理”的選擇等),階段工作的總結,等等,都是運用有意識滯後思維的方法。

三是隨意型即難以判別是有意還是無意滯後思維的方法類型,這是認識主體習常性地隨意滯後思維的一類思維方法。例如,人們隨意回憶與思索自己及其周圍的人和事,學生複習功課,戰士溫習操練,實習司機練習駕駛,職員熟練自己的工作,等等,都屬於隨意滯後思維的方法。

套用領域

滯後思維方法套用廣泛,大到國民經濟建設、國際關係處理、工程評估、大案處理、學術評價、刑事偵察、科學研究、教學強化等,小到人們的日常生活等各個方面,都離不開滯後思維方法。所以,正確地認識與運用澇後思維方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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