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法官
人物簡介滕永金,男,2002年至2004年參加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課程班學習並取得結業證書,2005年至2007年攻讀雲南大學在職法律碩士並年獲得雲南大學在職法律碩士學位。1996年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到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10月被派到北城法庭,2002年擔任北城法庭庭長。現任紅塔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北城人民法庭庭長。
主要事跡在北城法庭工作相對比較辛苦,壓力也比較大,對家庭的關心照顧也要少些。雖然面對諸多困難,但十多年來,他一直任勞任怨堅守在北城法庭,不怕苦,不怕累,一心撲在工作上。1999年他妻子因病連續住院近半年,但他卻沒有向院領導請過一天假,提出過任何要求。2009年北城法庭的一個老法官退休,因院裡人手緊缺沒辦法為其補充人員,滕永金同志一個人承擔了全部審判任務,全年審結了110多件各類案件,且調解撤訴率近90%,抗訴的僅有2件,沒有發回和改判案件。
他善於總結和創新:一是建立健全了庭前調解制度,使庭前調解規範化,制度化,使70%左右的案件在開庭前得到圓滿解決。二是總結常見糾紛的調解經驗和方法,先後總結出“交心談心法”、“對症下藥法”等調解七法和審理離婚案件的七個方面的方法和技巧,對指導全庭、全院訴訟調解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北城法庭離婚案件的調解撤訴率達到95%左右。三是將訴訟調解社會化,爭取鄉鎮黨委政府,基層司法所和調解治保員等幹部民眾對訴訟調解的關心和支持,使訴訟調解方式方法多元化。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減少當事人訴累。北城法庭巡迴審理就地辦案的案件每年都有20多件。他和法庭幹警經常深入到村居委會和村民小組,在田間地頭、在集體公房、在當事人家裡就地調解,就地開庭。
擔任北城法庭庭長以來,北城法庭的案件審判特別是訴訟調解工作成為全區、全市法院審判工作的一個亮點。多年來,在他的組織領導下,北城法庭的調解和撤訴率均保持在85%左右,最高時超過90%,遠遠高出比全市50%左右的平均調解撤訴率,案件抗訴率僅為4%左右,遠遠低於全市10%以上的平均水平;並且一直保持多年來沒有一件超審限案件,沒有一件錯案,沒有一件因處理不當導致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沒有一件上訪纏訴案件。
截止2010年,在他的帶領下,北城法庭連續六年被評為該院先進集體外,並先後被紅塔區委區政府評為“政法工作先進集體”、被玉溪市委市政府評為“指導人民調解先進集體”。
2007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表彰為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被雲南省高院評為“雲南省法院系統優秀法官”、被玉溪市委市政府評為“指導人民調解先進個人”,被玉溪中院評為“先進工作者”,並兩次榮記三等功,多次被該院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優秀黨員、辦案能手、優秀法官。2005年被授予玉溪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和玉溪市“十佳法官”光榮稱號。《審判與法制》雜誌曾玉2007年9月對他的先進事跡作過專題採訪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