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1、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3、負責全市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的規劃指導、協調調度,制訂相關細則及措施,並承擔其建設的主要任務。
4、負責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協調、服務和規範。
5、負責全市村級綜合服務中心的規劃、指導、調度和考核。
6、負責全市鹽政執法和經營管理。
7、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儲備和供應,適時調控市場。
8、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及其企事業單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9、行使本級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對所屬企業進行監管。
10、代表本級聯合社參加上級聯合社的各項活動。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社領導
周茂林 黨委 書記、 理事會主任
郭啟相 監事會主任
陳錫鵬 理事會副主任
劉 峰 理事會副主任
王炯昌 理事會副主任
胡 泊 監事會副主任
生兆慶 安監中隊中隊長
王慎儉 主任科員
謝書娟 副主任科員
張大宏 副主任科員
杜厚森 副主任科員
主要榮譽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社的正確領導下,市供銷社按照立足“三農”、在服務“三農”中發展壯大供銷社的工作思路,不斷探索和尋求參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拓展生存和發展空間的路子,各項工作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局面。先後被全國總社列為首批縣級供銷社綜合改革試點,被人事部、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授予“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先進集體”,被評為“影響中國供銷合作社60年60社”行業領軍社,被授予全省“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先進集體”;連年獲省人事廳、省供銷社“突出貢獻單位”,獲棗莊市供銷社“突出貢獻單位”,獲滕州市委、市政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