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運河區監察委員會

滄州市運河區監察委員會

滄州市運河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滄州市運河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滄州市運河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31日上午,滄州市運河區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區委書記高福純與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員會主任羅永路共同為“滄州市運河區監察委員會”揭牌。我區監察委員會是滄州市首家掛牌成立的監察委員會。

1月30日下午,滄州市運河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選舉運河區監察委員會主任,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羅永路同志全票當選運河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1月30日下午,滄州市運河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劉愛平、沈思聰為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薛輝、張學峰、許寶華、王社清為區監察委員會委員,並舉行了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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