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本轄區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質量振興規劃,制定當地加強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的措施,組織開展質量興市(縣)活動;落實質量獎勵制度和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推動實施名牌戰略,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負責生產許可證的日常監督管理。
(三)負責本轄區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對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執行省局下達的統檢、定檢計畫;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工作。
(四)依法查處本轄區質量、標準、計量違法行為;負責質量申訴工作;組織轄區內本系統日常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轄區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
(五)負責本轄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有關地方標準,指導開展採用國際標準、農業標準化、企業標準化、信息技術和高新技術產業等標準化工作;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及其監督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檢查標準的貫徹執行;統一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型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本轄區的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仲裁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
(七)負責本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實施進出口監督監察管理。
(八)負責本轄區產品質量認證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引導企業開展質量認證,對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工作。
(九)組織制定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一管理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培訓、財務、科技、防偽、統計、審計、國有資產、信息化和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和下一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班子建設;指導有關社團工作。
(十)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十一)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秘、信息、督辦、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值班、政務信息及重要會議組織等工作;起草、審核局機關重要檔案、報告和綜合材料;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系統外事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對本系統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監察;依法查處行政違紀、違法案件,受理監察對象的申訴。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實行對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的監督,領導所屬支部開展工作,抓好黨的組織建設;負責黨員和全體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關共青團、工會的工作。
人事勞動科
人勞科管理本市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及相關專業職業資格等工作;承辦本市系統幹部培訓和科級幹部考核、任免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勞動工資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
計畫財務科學技術科
擬訂和實施本系統事業發展、科技發展、技術改造、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組織本系統重要項目的論證、立項審查;負責本系統預、決算編制和票據管理、政府採購、審計等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裝備、統計工作;研究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組織管理本系統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研項目、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對全市防偽技術及其產品實施管理;負責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工會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
政策法規宣傳教育科
負責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的資格審定、獎懲的申報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有關行政案件的審理、複議、訴訟、報批、備案工作;管理執法人員證件及執法標誌;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承擔局新聞發布的本系統宣傳報導工作;管理質量投訴工作;擬定本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稽查隊(監督科)
組織實施全市生產領域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受理食品市場準入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受理產品質量舉報和申訴,協調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鑑定工作;組織管理全市區域性產品質量治理整頓工作;組織協調依法查處全市生產、銷售、經營性使用違反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組織本系統日常行政執法和專項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承擔市打假辦的日常協調工作。
質量科(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認證評審科)
1、制訂全市產品(含農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和質量獎勵制度;管理和規範質量評價;負責推薦河北省名牌產品、河北省優質產品、河北省服務質量獎和河北省質量效益型先進企業工作;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實施。
2、管理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河北省工業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取證企業的材料審查工作;接受省局委託,組織有關產品生產企業的審查工作;組織全市無證產品查處工作。
計量管理科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和監督本轄區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監督管理服務量、商品量及計量器具的製造,銷售、使用環節,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技術機構,依法查處全市計量違法行為。
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指導開展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市產品采標認可、采標標誌備案、農業標準化、服務標準化、企業標準化工作;承辦農業地方標準的審核、報批、發布,管理全市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綜合管理本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管理。
(三)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四)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執法。
(五)管理有關檢測、操作人員資格考核工作。
(六)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調查處理
食品科
組織實施全市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委託加工備案工作;接受省局委託,受理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市場準入工作;組織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審查工作;組織管理全市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組織查處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等違法行為。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鄭文浩同志主持市局全面工作,主抓人事、財務工作。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齊樹勛同志分管計畫財務科學技術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運河東分局、運河西分局工作。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周福雋同志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人事勞動科、機關黨委、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占波同志分管政策法規宣傳教育科、標準化科、市標準化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姜廣田同志分管監督科、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科、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建東同志分管辦公室、計量科、市計量所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顧健同志分管監察室工作。
調研員楊鳳山同志分管質量科、市纖維檢驗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