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性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 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性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電力行業的管理、監督、協調與行政執法;負責全市煤、電、油、氣等工業生產重要物資的調度工作;負責全市聯合運輸及鐵路專用線共用的行業管理;牽頭制訂全市煤炭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煤炭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範管理。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產業政策和規定許可權負責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
(五)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參與制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市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通信行業的管理;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措施;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研究制訂全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辦、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擔政務公開、宣傳報導、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產業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全市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產業聚集、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組織全市工業技術改造工作,推進全市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制度;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國家和省、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批准後組織實施;承擔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運行監測協調科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和國內外工業形勢,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市煤、電、油、氣等工業生產重要物資的調度工作,負責全市聯合運輸及鐵路專用線共用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編制電力運行調控方案,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牽頭制訂全市煤炭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煤炭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範管理;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擔市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科技科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全市工業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全市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提出全市工業行業需市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三廢”資源的綜合利用政策及項目管理;組織和指導工業節能裝備(產品)製造、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協調節能降耗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技術引進有關事宜的綜合協調工作。
(五)安全生產科
指導全市工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
(六)重工業科
承擔裝備工業、原材料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裝備工業戰略、規劃;提出裝備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市平衡建設條件的裝備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輕工業科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品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消費品工業結構調整目標、產業布局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貼息資金意見;承辦需國家和省、市平衡建設條件的消費品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八)信息產業科(滄州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信息產業的行業發展、管理和信息化推進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以及全市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組織規劃黨政機關網,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統籌協調通信業規劃的組織實施和行業管理工作;承辦需國家和省、市平衡建設條件的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出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專項資金安排建議;負責軟體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管理。
(九)中小企業科
承擔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創業輔導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協調解決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老幹部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其他事項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負責聯繫和指導滄州市工業經濟聯合會及有關行業協會。
(二)管理滄州市人民政府駐天津辦事處、滄州市國防工業辦公室、滄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三)承擔滄州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滄州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滄州市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領導班子
姜忠明 局長
張雲波 黨組書記
徐樹森 黨組副書記
劉清寶 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志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馮艷玲 黨組成員、副局長
高玲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郝樹明 調研員
劉鳳瑞 調研員
楊俊瑞 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