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國家稅務局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省國家稅務局和滁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7.安徽省天長市國家稅務局;

機構概況

滁州市國稅局前身:最初由滁縣行政區專員公署下設“財政處”負責工商稅收和工商行政管理,同年8月“財政處”更名為“滁縣專區工商稅務局”。1950年4月根據皖北行署令,原滁縣專區工商稅務局更名為“滁縣專區稅務局”,同年7月經皖北行署稅務局批准撤銷滁縣稅務局,征管業務全部移交專區稅務局兼理。1951年4月,恢復滁縣稅務局建制,工商稅收征管業務仍交由滁縣稅務局辦理。1956年1月,滁、宿兩專署合併成立蚌埠專署,並相應撤銷滁、宿兩專區稅務局,成立“蚌埠專署稅務局”。1957年8月蚌埠專署稅務局、財政科合併,成立“專署財政局”。1961年4月恢復滁縣專署,同年6月財政局與稅務局分設,成立“滁縣專署稅務局”,1968年8月底專署稅務局與專署財政局合併,成立“滁縣地區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組財政小組”。同年10月又與地區建設銀行合併成立“滁縣專區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組財貿小組財政臨時業務組”。1970年5月成立“滁縣地區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組財政局”。1971年又與地區人發銀行合併,成立“滁縣地區革命委員會財政金融局”。1974年財政銀行分設貿成立“滁縣地區財政局”。1980年更名為“滁縣地區行政公署財政局”,1984年再次更名為“滁縣行署財政稅務局”。1984年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84)1號檔案指示,並經滁縣地區行政公署批准財政稅務分設,成立“滁縣地區行政公署稅務局”。1993年根據地改市決定,地區稅務局更名為滁州市稅務局。1994年,按照實行新稅制的要求,原滁州市稅務局分設為滁州市國家稅務局和滁州市地方稅務局兩套機構,當年9月9日,市政府召開會議,宣布本市原稅務局人員分流到國、地稅名單,標誌著滁州市國家稅務局機構正式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
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國家稅務局和滁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概述

(一)13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科級。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科,級別均為正科級,參照內設機構管理。
(二)2個直屬機構。市局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市局設1個跨區稽查局,即第一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三)2個事業單位(正科級)。信息中心和機關服務中心。
(四)9個派出機構(其中副處級1個、正科級8個)。
1.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區國家稅務局;
2. 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國家稅務局;
3. 安徽省來安縣國家稅務局;
4. 安徽省全椒縣國家稅務局;
5. 安徽省定遠縣國家稅務局;
6. 安徽省鳳陽縣國家稅務局;
7.安徽省天長市國家稅務局;
8. 安徽省明光市國家稅務局;
9. 安徽滁州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級別為副處級。

職責

1.辦公室: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流轉稅管理科: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稅管理科: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國際稅務管理科:負責國際稅收協定的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進出口稅收管理科: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徵收管理科: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負責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管理普通發票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稅款緩繳、呆賬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計畫徵收科: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稅服務廳: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財務管理科:負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管理機關財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人事教育科: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科) 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監察室: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工作;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吳俊明:男,漢族,安徽宿松人。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安徽財貿學院財政專業本科畢業參加工作。歷任省稅務局財務處副主任科員,省國稅局財務處主任科員;征管處副處長;網站辦主任;省局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現任滁州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邵文政:男,漢族,本科學歷。先後擔任天長市稅務局專管員、副所長、副局長、局長、黨組書記,現任滁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人事科、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管理科,聯繫機關黨委工作、註冊稅務師管理工作、市國際稅收研究會。
吳建業:男,漢族,大專學歷。先後擔任天長縣稅務局專管員、辦事員、副股長、副局長,滁州市稅務局人秘科長,滁州市國稅局人事科長,現任滁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代負責紀檢工作,代分管監察室。
袁家明:男,漢族,本科學歷。先後擔任滁州市稅務局專管員、副所長、稅政股長、副科長、科長,稽查局局長,巢湖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現任滁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聯繫市稅務學會。
宋劍波:男,漢族,研究生學歷。先後擔任滁縣行署稅務局辦事員、科員,琅琊分局副局長,滁州市國稅局南市分局局長,北市分局局長,全椒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滁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現任滁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所得稅科、市稽查局、市第一稽查局、機關服務中心。
馬林:男,漢族,本科學歷。先後擔任滁州市稅務局計會股長、分局副局長、計會科副科長,滁州市國稅局計畫會計科科長,現任滁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分管收入核算科、財務管理科。
梅龍:男,漢族,大專學歷。先後擔任滁縣稅務局專管員,滁州市稅務局辦事員、副股長、股長,滁州市國稅局所得稅科副科長、流轉稅科科長,現任滁州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分管貨物和勞務稅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信息中心、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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