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準平原作用指在山巒起伏的廣大地區,經長期侵蝕剝蝕作用把地面夷平為起伏平緩的平原。1889年美國W.M.戴維斯提出此概念。他認為地貌是構造、過程與階段的函式,構造運動處於長時間穩定階段,高地被蝕低,河谷變寬、變淺,最終整個地面變成僅有微小起伏的平原地形,即為準平原。
準平原
準平原是在濕潤氣候條件下,地表經長期風化和流水作用形成的接近平原的地貌形態,假設一個原始面經過侵蝕和堆積,經歷幼年期、壯年期、和老年期的地貌,就是準平原,也就完成了一個侵蝕循環,此後如果再度出現地殼抬升或基準面下降,便進入了另一個侵蝕循環。
解釋
地殼較長期相對穩定的地區,在風化作用和外動力作用下,坡面過程導致坡面變緩,地貌夷平,河間分水地降低,接近侵蝕基準面,地表面形成僅在主要分水地區可能有殘丘的微波狀起伏平原。戴維斯認為,準平原是侵蝕循環中最後階段,即老年期的地貌形態。自然界確實存在準平原形態,雖然其形成過程不是戴維斯所構想的簡化理想模式,也不一定是自上向下夷平的準平原化作用的結果。但準平原地貌上的重力、流水等外動力侵蝕作用,確因接近侵蝕基準面而相當和緩,對地表形態的改造十分緩慢。若地殼繼續保持相對穩定,侵蝕基準面不發生較大變動,這種形態將基本穩定。從這個意義講,地貌發育進入了老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