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2008年10月,湯蘭蘭向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自己從2000年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時間長達7年。僅有60多戶人家的大旺村(化名)陸續有16人被抓,最終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案件經過
2008年10月27日五大連池市公安局接到舉報,於10月28日立案。經過近兩年的依法偵查,查清湯案全部違法犯罪事實,將涉案人員全部抓獲歸案,移送審查起訴,交付審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級法院依法判決了湯案,審判機關分別以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判處犯罪嫌疑人湯某海無期徒刑,判處萬某玲、劉某海、紀某才、梁某權、王某軍、李某才、劉某友、徐某生、陳某付、於某軍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黑河中院判決後,湯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安機關對其刑訊逼供為由,抗訴到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2年10月26日省高院經審理,依法做出維持原判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