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縣商務局

招商1、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關於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政策擬訂、修訂工作;擬訂全縣招商引資年度計畫和任務分解;負責對全縣各單位招商引資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統計、通報、考核;負責對全縣招商引資工作進行分析、總結。 2、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整理,並對外發布;負責對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信息收集和網路建設;協助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全縣招商引資工作進行宣傳;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知識教育和人才培訓。 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開展;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申報和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

商務

1、貫徹落實國家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國際國內經濟合作的各項方針、政策,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來投資工作部署;負責擬定我縣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相關政策、政府規章,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承辦縣政府決定的經濟合作、招商引資活動,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開展招商引資、經濟社會合作及區域經濟合作。
2、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縣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3、研究指導全縣流通體制改革,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商貿流通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城市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拍賣和典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湟源縣第三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規劃以及總體目標的研究與制定工作;負責下達各項第三產業發展工作目標與任務;牽頭協調第三產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4、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接受國際捐贈或援助、設計諮詢等業務。
5、貫徹執行有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組織開展市場整治專項行動,受理舉報並督辦相關案件的查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的整規工作,及時掌握工作動態,並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招商

1、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關於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政策擬訂、修訂工作;擬訂全縣招商引資年度計畫和任務分解;負責對全縣各單位招商引資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統計、通報、考核;負責對全縣招商引資工作進行分析、總結。
2、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整理,並對外發布;負責對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信息收集和網路建設;協助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全縣招商引資工作進行宣傳;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知識教育和人才培訓
3、負責執行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負責做好招商項目各項手續的辦理、管理、協調、監督、服務工作;協助紀檢、監察機關做好對經濟環境投訴案件的受理、查辦工作。
4、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管理、考評。
5、組織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反映情況,並提出建議。
6、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湟源縣商務局設3個股級科室:辦公室、招商引資與經濟協作辦、商務科。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參與起草重要檔案,參與重大課題調研;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和政務信息;負責文秘、保密、信訪、收發、檔案、通信;負責局機關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各項專項資金和局各項財務的管理及局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承辦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工作。
(二)招商引資與經濟協作辦
研究擬定全縣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引導全縣招商引資的產業導向;負責審批外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轉報審批限額以上的外商投資項目;組織在境內外舉辦和參加各類投資洽談會和招商活動;組織全縣經濟合作活動。負責國外、國內、縣外投資者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工作;組織我縣各有關部門參加各類洽談活動;組織協調重點項目的談判、簽約,負責招商引資的各項業務統計工作;管理、監督我縣外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章程、契約情況;協助外來投資企業做好相關的服務工作,協調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開展;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申報和管理工作。
(三)商務科
研究擬訂現代流通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措施,指導流通企業的改革;研究擬訂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內貿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國有商貿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負責商業網點規劃的制定,規範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對外貿易管理政策和法規,分析我縣進出口狀況,對各類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資格進行初審,組織和督促企業參加各類對外經貿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
根據國家政策負責為部分企業辦理進出口經營權,申報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西部發展資金、品牌萬里行項目資金、市場建設資金等相關行業的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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