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草擬、審核、印發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全區重要的社會經濟情況,做好信息反饋;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或工作的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關係,並提出處理意見。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四)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提案。

(六)收集報送市政府、區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區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七)檢查、督促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八)負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省市駐霞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負責全區法制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組織指導實施,依法協調監督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外事管理和全區僑務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和監督僑務法規的實施。

(十二)管理區政府辦公室掛靠單位。

(十三)辦理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負責區政府大型會議、電視電話會議的會務組織、區政府領導內外事活動安排和有關文電辦理;負責印鑑保管及用印,上級檔案、電報辦理和信報分送,負責保密及檔案歸檔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收發工作和電子公文的收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務、人事、勞資、計生、工會、青年、婦女、關工工作;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作;負責行政經費管理和財務開支審核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接待工作的安排銜接;負責區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文電的起草、審核、列印、校對;負責辦理請示、報告、函和轉發上級文電;負責區政府工作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收集、會務、紀要整理工作。
調研股
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單獨或組織和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區政府領導的講話材料;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課題進行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重要綜合性政務信息;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欄製作維護;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工作;完成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督辦股

負責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部署及《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跟蹤督辦;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批閱檔案(信件)的登記、送閱、清退、備查;承辦區領導同志要求督辦的批示件;聯繫區人大、區政協方面與區政府有關的工作;組織、協調、檢查、督促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指導政府系統督辦工作。

(五)法制股

擬訂年度政府規範性檔案制訂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起草或組織起草、審核、修改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以及應由本區負責起草的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職責。建立、完善和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審核依法應由區政府直接實施或者決定實施的行政處罰;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爭議;依法審核本區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職權和依據,對需要設立的行政執法隊伍進行審核並按規定上報審批;承擔區《行政執法證》的審核、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法律審核,承擔區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各街道辦事處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責任;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監督、指導全區規範性檔案審查、審核及清理工作;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審核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代理區政府民事訴訟事務和由法制局經辦的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監督、指導和檢查區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承辦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及區領導同志交辦的法律顧問事務;指導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指導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及對外法制業務交流;承辦區政府和省政府法制辦、市法制局交辦的事項。

(六)外事僑務股

研究制定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研究外事、僑務和港澳事務工作重大問題,了解和掌握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動態,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審核、報批以及監管工作;負責因公臨時出訪管理,在中央授權範圍內審核報批各單位派遣團(組)出國(境)事項;承辦區級領導出訪報批工作;辦理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及其簽證(簽注);協調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的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監督執行外事、僑務和港澳事務政策;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友好工作,開展僑務對台工作;負責開展全區國際友好交往工作,推動締結國際友城;協調、督促、指導處理外國公民和法人在我區發生的各類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依法保護華僑、港澳同胞、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協調、指導華僑管理區工作;做好歸難僑的安置、扶貧、救濟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市外事僑務局(市港澳事務局)、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置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協調指揮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前期處置與應急救援等相關工作;辦理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決定事項,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擬訂區應急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提出相關規劃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與演練、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負責區政府應急平台建設,指導各街道、區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承擔管理區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和應急值守工作,辦理向市、區政府報告的緊急重要事項;承辦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區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決定,研訂全區反走私工作的制度和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地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和綜合治理;處理民眾有關反走私的來信來訪舉報,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走私的突出問題,督促、指導有關部門查處走私、販私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突發事件;調研、收集有關走私、販私情報資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活動的特點、規律,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區政府和有關領導,以及通報有關部門;承擔區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信息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管理政府系統公眾網;負責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的規劃、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市區政務公開欄製作維護;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唐安文

副主任:邱濤李丙軍莫帥鍾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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