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4、組織指導全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搞好林地林權登記和換髮證工作,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和糾紛調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
5、組織指導全州森林資源評估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州森林分類區劃界定工作,科學劃定生態益林和商品林,劃定天然林保護區(點),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實施森林分類經營;指導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監管,發展生態文化,建設生態文明。
6、研究制定全州林業產業發展政策,組織林業招商引資,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林業產業協調發展;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州園林綠化和林木花卉生產經營。
7、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組織指導全州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經依法批准的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初審;組織協調山林權屬糾紛調處;組織指導全州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8、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全州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及經營利用工作;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
9、監督管理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在國家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指導下,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等建設和管理;指導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建設和管理。
10、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州退耕還林工作,負責制定全州退耕還林工作總體規劃和技術規程;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州林業重點項目和外資外援項目建設,編制林業重點項目和外資外援項目發展規劃。
11、指導全州森林公檢法工作;承擔全州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等重大案件,打擊破壞森林資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珍稀植物資源及瀕危物種的違法犯罪行為。
12、管理單位的勞動人事、教育培訓和職稱改革工作;建立林業科技推廣體系,開展林業科普宣傳,組織林業科技攻關與推廣;組織指導林業宣傳、林業信息化和林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3、承辦州委、州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領導班子
序號 | 領導姓名 | 領導職務 |
1 | 丁子健
| .局長,黨組書記 |
2 | 謝應忠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3 | 顏建燕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4 | 翟 星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5 | 張 海
| .副局長,黨組成員 |
6 | 高涼泉
| .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黨組成員 |
7 | 龍源泉
| .副局長 |
8 | 向邦元
| .州林業系統工會主席 |
9 | 楊國平
| .州林業局總工程師 |
10 | 張蘭軍
| .副調研員 |
11 | 石剛
| .副調研員 |
直屬機構
序號 | 機構名稱 | 發布時間 |
1 | 州林科所
| .2011-10-25 |
2 | 州林業勘測設計院(州森林資源監測中心)
| .2011-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