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

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

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成立於2008年11月,為湖南省首家智慧財產權學院,是中部地區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之後的第二家智慧財產權學院。

基本信息

學院簡介

湘潭大學校園風光湘潭大學校園風光

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成立於2008年11月,為湖南省首家智慧財產權學院,是中部地區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之後的第二家智慧財產權學院。學院依託湘潭大學的綜合性大學性質和法學院較為強大的師資力量,以促進法學院和學校學科建設、培養社會急需的複合型智慧財產權人才為目標,立足於服務湖南省和長株潭兩型社會實驗區建設,力爭建成在湖南省有一定優勢,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智慧財產權學院

師資力量

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在湘潭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科組和經濟法學科組基礎上組建。據官網資料顯示,學院有專職教師15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7人,講師4人,有8人具有博士學位,4人為在讀博士。另有兼職教師22人,分別來自湘潭大學法學院、公共管理學院、商學院、化工學院、機械工程學院、科技處和社科處等院系處室。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師具有良好的學緣結構,與國內重點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機構具有緊密的聯繫。智慧財產權學院副院長肖冬梅教授畢業於武漢大學,曾師從武漢大學智慧財產權高級研究中心主任陳傳夫教授攻讀博士學位。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太平副教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曾師從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長劉春田教授攻讀碩士和博士學位,在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研究會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吳漢東教授指導下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擔任中國高校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常務理事。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夢雲副教授師從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馮曉青教授攻讀博士學位,擔任中國高校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常務理事。

教學科研

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師資隊伍結構較為合理,具有較強的教學與科研能力。在師資隊伍的結構方面,智慧財產權學院不僅具有專門從事智慧財產權教學與研究的教師,也有從事相關法學研究的教師,還有從事科技、管理等相關領域研究的教師,符合培養智慧財產權複合型人才的要求。在科研方面,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師已經出版智慧財產權學術專著3部,在《法學研究》、《法學》、《環球法律評論》、《智慧財產權》、《電子智慧財產權》、《中國著作權》等專業期刊發表智慧財產權論文30餘篇。

學院領導

資料顯示,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領導有:

院長:胡肖華

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廖永安

副院長:胡平仁,夏新華,賴早興,肖冬梅

院黨委副書記:陳雙喜

人才培養

法學專業(智慧財產權方向)
主要培養德智體美等綜合素質和諧發展的,能夠從事政法機關、國家機關、社會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法律專門工作,以及從事法學教育與研究的高級人才。該方向堅持“以法學理論和實務為基礎,強化智慧財產權理論與實務,以智慧財產權保護為指向,以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為目標”,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備系統的法學基礎理論和能力,並具備智慧財產權法律、智慧財產權管理、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等專業理論知識和實務能力,較強智慧財產權代理實務能力,面向司法機關、政府部門、科技創新型企業、研究機構和智慧財產權社會中介等機構的複合型智慧財產權套用人才。該專業設智慧財產權法平台,側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知識的數學、注重培養學生掌握法學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尤其是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知識和智慧財產權訴訟技能。

民商法專業

培養具有從事智慧財產權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承擔智慧財產權實務工作的能力,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高層次、高素質的專門人才。

1、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和法學專業知識,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較強的事業心;

2、具有創新能力和獻身精神,掌握堅實寬廣的法學基礎理論和系統全面的專業知識,熟悉智慧財產權前沿問題和相關部門法及相鄰學科重要的理論及實踐問題;

3、具有系統研究、探討智慧財產權方面問題的能力,對智慧財產權基本理論、專利法及專利戰略、商標法及品牌管理、著作權法及創意產業管理以等方面有著完整的創造性見解;

4、治學嚴謹,學風良好,具備較強的獨立從事科研、教學或實際工作的素養和能力;

5、能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熟練閱讀該專業外文資料,並具有良好外文寫作能力和獨立進行國際學術交流的水平。

法律碩士(智慧財產權方向)

智慧財產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複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具體要求:

1、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公民素質,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職業倫理原則,恪守法律職業道德規範。

2、掌握智慧財產權法學基本原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知識,具備從事智慧財產權職業所要求的知識、術語、思維習慣、方法和職業技術。

3、能綜合運用法律和其他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智慧財產權實務工作的能力,達到有關部門相應的任職要求。

4、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專業外語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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