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務總局

光緒二十八年(1902),改為湖南保甲團練總局。 光緒二十九年(1903),趙爾巽任湖南巡撫,派遣學生到日本學警務。 光緒三十四年(1908),改警務總局為湖南警務公所,

前身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主張變法維新的湖南按察使黃遵憲得到湖南巡撫陳寶箴等人的支持,同年二月,獲準在長沙籌建湖南保衛局,是為湖南長沙設立警察機構之始。“戊戌政變”後。撤銷保衛局,歸屬保甲局。光緒二十八年(1902),改為湖南保甲團練總局。

機構沿革

光緒二十九年(1903),趙爾巽任湖南巡撫,派遣學生到日本學警務。光緒三十一年(1905),改保甲團練總局為湖南警務總局,由臬司張鶴齡主持,用日本警官學校畢業的朱德裳、王文豹等為參議生。光緒三十四年(1908),改警務總局為湖南警務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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