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湖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發〔2000〕11號)精神,設定湖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為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歸口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主管全省扶貧開發工作。

職能調整

轉變的職能

分散貧困鄉村的開發計畫、貧困農戶的扶持政策及開發項目組織工作主要由當地黨委、政府承擔。

強化的職能

1、加強重點貧困區域和村級扶貧開發的政策研究和規劃。按照國家21世紀扶貧開發總體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省扶貧開發發展綱要,擬定扶持貧困地區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2、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和機構的扶貧交流與合作,爭取扶貧外資和項目的引進並組織實施。

3、積極拓展民間扶貧籌資渠道。按照國家21世紀扶貧開發總體要求,廣泛吸納社會各界扶貧捐贈資金。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省扶貧開工作的政策和全省扶貧開發發展綱要;協調解決貧困地區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貧困地區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協調有關部門實施;擬定村級扶貧開發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貧困狀況監測與統計。

(三)根據有關規定協調管理中央和省財政扶貧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省扶貧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組織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的規劃、設計、論證、篩選,負責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的審批並組織實施;參與信貸扶貧項目的立項、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負責財政扶貧項目庫建設。

(四)協調管理貧困地區與國際組織或機構的扶貧交流與合作;指導有關扶貧外資和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五)制訂扶貧開發科技推廣和培訓計畫;協調貧困地區扶貧科技推廣,組織指導扶貧工作有關的培訓工作;負責扶貧開發有關的信息和宣傳工作。

(六)指導和協調全省社會扶貧開發工作。協調管理有關扶貧捐贈資金和物質;聯繫中直機關對湘定點扶貧工作。

(七)參與農村建整扶貧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訂駐村幫扶計畫;參與省支持湘西自治州扶貧攻堅有關協調工作。

(八)承辦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設3個職能處:

綜合處

協調辦機關日常政務;承辦重要會議的組織以及重要報告、檔案起草或修改,負責機關文電、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貧困地區最低收入人群的監測和有關統計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勞資、老乾。社會保障和計畫生育等工作;承辦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社會處(加掛計畫處牌子)

研究提出我省扶貧開發有關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省扶貧開發發展綱要和中長期扶貧發展規劃;擬定村級扶貧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指導和協調全省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協調有關金融部門支持貧困地區產業開發以及有關商業銀行扶貧貸款,參與省財政貼息審核工作;協調管理有關扶貧捐贈資金和物質;聯繫中直機關對湘定點扶貧工作;參與管理貧困地區與國際組織或機構的合作、交流事項;參與和組織有關扶貧外資和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研究提出年度扶貧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中央和省財政扶貧資金重點項目;指導扶貧開發科技推廣與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項目處

依據扶貧開發總體規劃,負責指導各級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設計、論證、篩選貧困地區相應扶貧項目;負責財政扶貧資金用於生產發展、基礎設施建設、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項目的審核和具體組織實施;參與中央信貸扶貧項目的立項、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參與中央扶貧貸款項目有關財政貼息工作。

人員編制

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事業編制為19名,其中主任(副廳級)1名,副主任(正處級)2名,副處級領導職數4名。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的編制按有關規定核定並實行單列,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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