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晉律師事務所

湖南湘晉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6年3月,現已成為湘潭市規模最大、專業分工最全、專職律師最多、辦公條件最好的律師事務所。本所憑藉自身的雄厚實力,於2006年獲得首屆“湖南省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

湖南湘晉律師事務所

湖南湘晉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6年3月,現已成為湘潭市規模最大、專業分工最全、專職律師最多、辦公條件最好的律師事務所。本所憑藉自身的雄厚實力,於2006年獲得首屆“湖南省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現已入選成為湘潭市國資委法律服務備選機構、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管理人備選機構、金融機構法律服務備選機構。
本所實行合伙人會議與律所管委會共同管理制度,管委會為湘晉所的最高執行機構,全面負責律師事務所的日常管理和業務運作。並制定了律所目標責任制度、財務管理及分配製度、業務操作流程、收結案管理制度、律師執業質量跟蹤和反饋制度、律師助理與實習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系列管理制度,為律所的規範管理與專業服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作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綜合性大型律師事務所,湖南湘晉律師事務所已搬至湘潭市中心地段芙蓉東路旁的晶都公館(共1300餘平方米自主產權辦公場所)。本所擁有獨立伺服器、數十台電腦與全套彩打複印設備,並已在律所內部架設區域網路,運用現代化律所管理軟體進行網內互聯共享一體化辦公,並為所屬律師購買法之庫等(主要是法規判例查詢、法律文書模板、日常事務管理等)專業軟體,以便所屬律師更為及時快速的了解法規信息,更為專業高效的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本所擁有實力雄厚的法律實務人才資源,所屬律師具有共同的執業理念,特別注重團隊精神。現有工作人員近50人,其中執業律師28人,實習律師18人,律師助理及行政人員4人,所內實行業內少有的嚴格上下班制度與工資制。本所實行的“主辦負責、團隊協作”服務模式,發揮了律所的團隊優勢,整合了律所的團隊資源,克服了律師辦案個人單打獨鬥的服務缺陷。規範專業的服務獲得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律師

文永軍律師,男,1974年5月生,湖南漢壽縣人,中國農工黨黨員,本科學歷,中華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志願團律師,湖南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委員,湘潭市律師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理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文律師系通過首屆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執業證號為∶14303200410918187(新版本律師證號),現執業於湖南湘晉律師事務所(湘潭市唯一獲得首屆“湖南省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的律師執業機構)。
文永軍律師非常執著於自己的職業選擇,將維權視為自己的神聖天職,他經常關注弱勢群體受侵害的案件,每年義務完成法律援助案件達十餘起。2005年,文永軍律師被評為湘潭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其辦理的戴某某故意傷害案入選湖南司法廳所編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選編《和諧的音符》,2009年無償辦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獲評湘潭市“應對金融風險,促進富民強市”專項法律服務活動“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其所著論文多次在省內專業刊物發表。 該律師在刑事辯護、企業資產重組、債權清收,企業破產改制、契約糾紛、侵權糾紛、婚姻家庭等諸多領域均具有很好的執業經驗。他對自己所辦理的每一起案件皆能做到充分的準備,準備充足的證據,提交詳盡論證的法律意見書。其職業精神和執業水準獲得當事人的一致信賴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的多次表彰。
文永軍律師作為一名年輕的“老律師”,依靠自己的勤奮和誠信獲得多家法律顧問單位信任被聘為常年法律顧問,先後為法律顧問單位追回陳欠債權數千萬元,獲得顧問單位高度讚譽,充分體現了他優質的法律服務質量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2006年,文永軍律師獲得了湘潭市首屆律師辯論大賽“最佳辯手”稱號,並代表湘潭市參加湖南省第二屆律師辯論大賽,獲得團體季軍稱號;2008年,在首屆“湖南省律師與公訴人辯論大賽” 上,他榮膺亞軍。文永軍律師的執業特點是:任何案件絕不敷衍了事,一律親自過問並做充分的準備;在他所承接數百起省內外案件中,無論當事人是本地還是外地人,他的收費標準一視同仁,可以說他做到了老少無欺;在長期辦案中還與一些當事人結成了深厚的友誼,特別是外省市的當事人對文律師執業中體現的誠信深表敬意,文律師因此特別珍視當事人對自己的每一份信任,故不敢怠慢每一起案件。同時,他具有雄辯的口才,在法庭上他的辯論思路清晰,反應敏捷,獲得公訴人、法官和同行律師的一致好評。他堅持正義,不威權勢,勇於探索,擅於溝通,始終以維護當事人最大的合法權益作為自己的執業信仰和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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