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三屆運動會籃球競賽

湖北省第十三屆運動會籃球競賽,主辦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承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湖北省教育廳、荊門市人民政府、孝感市人民政府、鍾祥市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

一、主辦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湖北省教育廳、荊門市人民政府、孝感市人民政府、鍾祥市人民政府

三、協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荊門市文化體育局、荊門市教育局、孝感市文化體育局、孝感市教育局、鍾祥市文化體育局、鍾祥市教育局

競賽日期和地點

(一)男子

預賽:2010年5月1—6日在孝感市舉行

決賽:2010年10月17—23日在荊門市體育文化中心舉行

(二)女子決賽:2010年10月10—16日在荊門市鍾祥體育館舉行

競賽項目

男子籃球、女子籃球

競賽辦法

(一)競賽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競賽規程和有關補充通知執行。

(二)比賽必須決出全部名次,不得出現並列。

(三)正式報名參賽不足4隊,則取消該項比賽。

(四)正式報名參賽的運動隊不得無故棄權,如無故棄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五)男子預賽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根據第十二屆省運會青少年男子籃球比賽成績,按蛇形排列分A、B兩組進行單循環比賽。未參加上屆比賽的代表隊通過抽籤進入A、B兩個小組。

2、第二階段:獲第一階段小組前兩名的隊進行單循環比賽決1-4名,小組3-4名決5-8名,其他球隊不進行比賽。第一階段的成績帶入第二階段(相遇過的球隊將不再進行比賽);第二階段循環賽後獲第七名和第八名的隊再進行一場比賽,勝者進入決賽,荊門市代表隊直接進入決賽。

(六)男子決賽根據預賽成績採用單循環進行。

(七)女籃因只有八支參賽隊,將不進行預賽。

(八)比賽採用中國籃球協會審定的2008年《籃球規則》,並執行以下特殊規定。

1、一場比賽中,每隊在6.25米以外投中4次以後,從第5次起每投中一次得4分,若對正在投籃隊員犯規,投中有效,並判給一次罰球,若未投中,判給被侵隊員4次罰球。

2、比賽用球:男子使用7號、女子使用6號比賽球(比賽用球須經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由賽區提供)。

參加單位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區

參賽資格

(一)參賽運動員必須是省體育局2007—2010年周期註冊的適齡青少年,並且參加過本項目全省青少年正式年度比賽2次及以上。

(二)參賽運動員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同時必須出具人身意外保險證明。

(三)參賽運動員必須持有經公安部門辦理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此確定參賽資格。

參加辦法

(一)報名人數:每隊限報領隊1名,教練員2名,運動員12名,報名不足10人的隊不準參賽。

(二)年齡規定:1993年1月1日以後(含1月1日)出生的運動員12人,男運動員骨齡達到17.9歲為超齡、女運動員達到16.9歲為超齡。

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前八名按9、7、6、5、4、3、2、1枚金牌計算,計分按金牌數×9分計算。

(二)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前八名頒發成績證書。

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1、各參賽單位必須認真列印報名表中各項內容(其中包括報名參賽運動員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參賽單位及醫務部門公章,於賽前30天報送湖北省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及具體協辦單位,並請註明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同時將電子版報名表(word或excel格式)及運動員電子版登記照(要求:白底,2寸,大小在400K-500K以內)發至中心電子信箱。逾期報名(以寄出郵戳為準)或報名表錄入不合格,將不予受理。

2、報名截止後,參賽項目和運動員一經確認,不得無故更改和調整。

聯繫單位: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

聯繫人:方宇

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三路特一號湖北省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內

聯繫單位:省十三運會荊門組委會競賽部

聯繫人:張祖平

地址:荊門市海慧路36號

聯繫單位:孝感市體育中心

聯繫人:張少武

地址:孝感市體育路2號

聯繫單位:鍾祥市文化體育局

聯繫人:周保武

地址:鍾祥市金福祥大道8號

(二)報到

1、裁判長、編排人員於賽前4天報到;裁判員於賽前3天報到,各參賽隊於賽前2天報到。

2、提前報到者按賽區經費標準自理。

其他事項

十二、裁判員:裁判長及主要裁判員由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提名,報湖北省體育局審核批准後選派,其他裁判員由賽區提名,報項目中心審核批准後選派。

十三、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辦法另定。

十四、設“仲裁委員會”:其職能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十五、設“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和監督運動員資格問題,裁判組協助實施。

十六、其它:本競賽規程由湖北省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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