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湖北省保康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前身為保康縣人民政府司法科,法院審判辦公樓先坐落於保康縣城關鎮光纖路336號(新審判樓還在建設中)。全院共有9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9%,其中碩士4人,占總比例的4%
機構設定
保康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包含立案、信訪),刑事審判庭(內含少年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商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三庭(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辦公室、司行科、政治處、紀檢監察室、審判質量管理辦公室、基建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總計15個部門,下設城關、黃化、寺坪、馬橋、歇馬、馬良6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近年來,保康法院年均審執結各類訴訟執行案件近4000件。多年來,保康法院認真履行審判職能作用,不斷探索審判工作新路子,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取得了豐碩成就,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 在社會矛盾化解方面:1、完善便民訴訟服務,努力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引導、案件查詢、風險告知、判後答疑等“一站式”便捷服務。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審限跟蹤督辦、接待來訪登記制度。簡化立案手續,提高立案效率,案件當日立案率達到了95%,大部分案件做到15分鐘內立案。積極推行“快捷、靈活、便民、省時”的庭前調解,立案調解,分流化解息訴工作,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打造線上訴訟服務平台,完善電話立案、審務信息查詢等線上訴訟服務。2、在機關、法庭和縣矛盾調處中心設立“訴調對接”視窗,建立起遍布全縣整個鄉村的“庭、點、員”三位一體的便民訴訟網路格局。加強委託行業協會調解平台建設,確定8名資深法官對接8個行業調解委員會,指導開展案件調解、審查確認、入企宣傳等工作,積極參與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的聯調速調。今年共辦理司法確認、訴調對接案件859件,25%的糾紛有效化解在訴訟之前,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促進了社會和諧。3、將“巡迴審判進百村”作為踐行黨的民眾路線,打通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的重要舉措。從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調解員、綜治人員、村幹部中,選任巡迴審判聯絡員20餘名,在12個固定巡迴審理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巡迴法庭的便民範圍,發揮巡迴法庭的宣傳作用。農忙時,把法庭開到田間地頭,當事人是老弱病殘的,把庭審現場搬到床前屋後, 改變了過去打官司“路難走、人難找、庭難開”的困境,讓當事人少跑路、少費時、少花錢。僅今年已開展巡迴審理、就地辦案180多件,3月份,在城關鎮金盤洞村高位截癱病人姚某床榻前巡迴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件相繼被《襄陽晚報》、《湖北日報》等新聞媒體宣傳報導,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保康法院共榮立集體一等功1個次,個人一等功1人次,集體二等功4個次,個人二等功8人次,集體三等功18個次,個人三等功29人次;先後湧現出“全省先進法庭”馬橋人民法庭、“全省示範人民法庭”黃化人民法庭,榮獲“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全國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先進集體”、一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先進集體,五次被省高級法院授予先進單位,兩次被省高級法院評為“兩庭建設先進單位”;1996年至今連續16年保持“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11年被襄陽市委市政府評為“平安單位”,院黨組被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2012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