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省屬電廠水庫移民工作管理職責劃給市水庫移民管理辦公室。
(二)將“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職能逐步社會化。
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研究擬訂本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下山移民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對縣、鎮、辦事處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三)研究擬訂本市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地區、高寒山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下山移民搬遷安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協調、服務省直及發達地區(佛山市)對口幫扶單位和市機關掛鈎扶持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開展扶貧濟困活動。
(五)根據國家和省關於各種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辦法,協調有關部門,管好用好各類扶貧資金並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落實。
(六)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考察、論證、篩選、審定扶貧信貸開發項目、財政扶貧項目和老區建設項目,積極向國家和省申報項目,並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七)按照上級要求,組織實施農村貧困勞動力培訓轉移、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積極組織全市鄉(鎮)以上幹部參加國家和省的扶貧管理幹部培訓。
(八)開展全市的貧困狀況監測、登記建檔立卡、統計,對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分析貧困地區、革命老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狀況,對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移民搬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九)研究擬訂本市農村貧困戶安居工程、貧困村扶貧互助資金中長期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研究擬訂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內設3個副科級機構:
(一)綜合科
承擔機關的人事、政工、紀檢和工、青、婦、計畫生育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和後勤、財務管理等工作;承擔對口幫扶的組織協調工作;擬訂綜合性的扶貧開發規劃,起草重要文稿、匯報、年度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總結;承擔簡報、宣傳工作、扶貧培訓組織工作。
(二)業務科
承擔貧困地區扶貧農業龍頭企業的建設工作;貧困村(專業合作社)互助資金工作;市直機關掛鈎扶貧和社會扶貧工作;承擔貧困農民扶貧安居工程、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貼息、山區縣和貧困地區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和商品基地建設工作;承擔扶貧工作考核;承擔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監督工作;承擔全市的貧困人口狀況監測、登記建檔立卡、統計,對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分析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狀況;負責落實市人大有關方案、市政協有關提案專項調研工作;負責相關業務資料、統計、政策調研工作;擬定每年“扶貧濟困日”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老區建設科
調查老區建設工作情況,擬訂老區建設計畫並協調、指導、監督實施老區建設開發工作;承擔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貧困村莊搬遷安置工作的規劃,項目評估、論證、審核、報批和跟蹤檢查工作;協調解決貧困地區、高寒山區、少數民族人口遷移安置移民的歷史遺留問題;分析革命老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狀況。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正處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