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市農業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處級。

職責調整

(一)將省屬電廠水庫移民工作管理職責劃給市水庫移民管理辦公室。

(二)將“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職能逐步社會化。

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研究擬訂本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下山移民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對縣、鎮、辦事處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三)研究擬訂本市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貧困地區、高寒山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下山移民搬遷安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協調、服務省直及發達地區(佛山市)對口幫扶單位和市機關掛鈎扶持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開展扶貧濟困活動。

(五)根據國家和省關於各種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辦法,協調有關部門,管好用好各類扶貧資金並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落實。

(六)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考察、論證、篩選、審定扶貧信貸開發項目、財政扶貧項目和老區建設項目,積極向國家和省申報項目,並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七)按照上級要求,組織實施農村貧困勞動力培訓轉移、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積極組織全市鄉(鎮)以上幹部參加國家和省的扶貧管理幹部培訓。

(八)開展全市的貧困狀況監測、登記建檔立卡、統計,對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分析貧困地區、革命老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狀況,對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移民搬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九)研究擬訂本市農村貧困戶安居工程、貧困村扶貧互助資金中長期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研究擬訂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內設3個副科級機構:

(一)綜合科

承擔機關的人事、政工、紀檢和工、青、婦、計畫生育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和後勤、財務管理等工作;承擔對口幫扶的組織協調工作;擬訂綜合性的扶貧開發規劃,起草重要文稿、匯報、年度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總結;承擔簡報、宣傳工作、扶貧培訓組織工作。

(二)業務科

承擔貧困地區扶貧農業龍頭企業的建設工作;貧困村(專業合作社)互助資金工作;市直機關掛鈎扶貧和社會扶貧工作;承擔貧困農民扶貧安居工程、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貼息、山區縣和貧困地區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和商品基地建設工作;承擔扶貧工作考核;承擔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監督工作;承擔全市的貧困人口狀況監測、登記建檔立卡、統計,對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分析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狀況;負責落實市人大有關方案、市政協有關提案專項調研工作;負責相關業務資料、統計、政策調研工作;擬定每年“扶貧濟困日”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老區建設科

調查老區建設工作情況,擬訂老區建設計畫並協調、指導、監督實施老區建設開發工作;承擔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貧困村莊搬遷安置工作的規劃,項目評估、論證、審核、報批和跟蹤檢查工作;協調解決貧困地區、高寒山區、少數民族人口遷移安置移民的歷史遺留問題;分析革命老區經濟發展和貧困狀況。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正處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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