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農業局

英德市農業局,英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有關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中共英德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農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清遠市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 建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體制改革。

(二)擬訂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有關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制定相關涉農政策。

(三)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的實施細則,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及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法規、規章的實施細則草案。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發展計畫,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和實施一鄉一品的方案,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細則,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工作,擬訂科技培訓計畫,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擬訂農業有關產業技術標準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申報認證、質量監督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擬訂飼料生產的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市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負責種禽管理、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實施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對疫情的監測、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

(九)負責漁業管理,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的改善、漁業產業化和漁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實施休漁制度,指導漁港水產品市場的規劃和建設,承辦建設項目的審核和認證、組織、漁船、漁港、漁政、漁監監督及江河增殖、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組織對魚類病害防治。

(十)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經營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則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

(十一)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套用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的建設。

(十二)組織開展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局(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文電、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檔案、統計、接待、後勤和保衛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的綜合性報告檔案;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對外涉農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和管理農業援外工作,擬訂農業利用外資和農業招商項目規劃及有關政策的實施,指導農業外資企業發展,推動農業對外開放;組織農業涉外招商項目規劃;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外事工作。

(二) 種植業管理股(一鄉一品辦公室)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種植業生產項目建設的實施和管理;組織農作物適用先進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組織農業植物內檢工作,負責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農業綜合開發及“一鄉一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措施,指導農業綜合開發及“一鄉一品”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一鄉一品”的規劃、立項、申報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三) 科教股

研究提出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管理、指導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體系工作;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組織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引進動植物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承擔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民教育工作,組織農民技術職稱評定;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用地、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主要的野生植物保護、管理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

(四) 政策法規股

負責農業有關產業的政策法規、實施細則起草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其他部門政策法規實施細則起草中涉及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條款的審核工作,指導農業執法體系的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農業行政執法;負責農業行政複議工作;組織政策性和綜合性調研,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價格、進出口等政策意見;協調組織農機推廣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體系建設;承辦許可權內漁業行政複議和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五) 市場與經濟信息股

擬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負責農業生產資料及農產品價格等農業信息的收集;負責農情收集、整理上報,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組織協調農產品的質量檢驗及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的執行;負責綠色食品的申報認證管理和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負責擬訂“菜藍子”工程計畫及工程發展基金的管理使用。

(六) 養殖業管理股

制定養殖業發展的規劃和相關的技術措施,依法管理養殖業工作;組織養殖業先進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工作;指導畜牧業的結構調整,研究提出畜牧業(飼料生產)發展計畫及相關的技術措施,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種畜禽、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病害防治工作;組織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工作;組織擬訂獸醫、獸藥、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畜禽和水產品的品種標準,並負責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組織科學合理地開發養殖業資源,指導加快養殖業的發展;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漁業產業化和可持續發展工作;承辦有關項目的審核、論證、上報,以及相關情況的收集和統計工作;承擔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江河增殖、水生野生動物、畜產資源和牧草地資源保護工作。

(七) 農村經濟體制和經營管理股

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協調農村土地承包、耕地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的政策措施,協調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與改革;協調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工作;協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工作。

(八) 農村改革與新農村建設指導股

研究提出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擬訂農村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新農村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有關試點、示範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進行檢查監督,綜合分析和反映農業、農村和農民工作動態和信息,研究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

(九) 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的資金管理、票據結算、會計核算等財會管理工作;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使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 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組織、勞動工資、勞動保險、退休人員服務工作;協助有關專業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教育、工青婦、計畫生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監察、紀檢、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市農業局(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8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6名。

其他事項

廣東省漁政總隊英德大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漁業船舶檢驗局英德檢驗站)為副科級行政執法機構,直屬市農業局管理。其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授權,承擔漁政管理、漁港監督、漁船檢驗工作,保護漁業資源,維護漁業權益和漁業生產的正常秩序;對全市漁業水域實施巡航監視,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檢查監督漁業準入、持證捕撈、持證運輸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省漁政總隊英德大隊行政執法專項編制另行核定。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

事業單位

根據《印發英德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英發〔2010〕31號)精神,英德市農業局 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如下:

一、改革內容

(一)保留單位。

保留英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英德市植保植檢站),正股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承擔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工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擔本級政府和市農業局下達的各項檢測任務;承擔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承擔農業生產環境和農產品生產過程的監控,負責農產品產地和農產品批發市場質檢人員的技術培訓,指導和監督農產品產地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執行國家植物檢疫(農業部分)任務,開展種苗調運檢疫、產地檢疫工作;做好疫情的監測和控制工作;承擔全市農作物病蟲害預測預報並指導開展防治工作;組織引進植保新技術,新成果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承擔越北腹露蝗等重大病蟲害的監測與應急防治工作;承擔農藥田間藥效的試驗、示範工作;承辦市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站長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二)整合單位。

1、將英德市茶葉發展推廣中心職責和人員併入英德市農業局,在英德市農業局增設茶葉股,對外加掛英德市茶葉局牌子,不再保留英德市茶葉發展推廣中心。暫使用事業編制9名,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2、將英德市水果辦公室職責和人員併入英德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不再保留英德市水果辦公室。

3、將英德市植保植檢站職責和人員併入英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

二、其他事項

英德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英德市農機事業管理局、英德市畜牧水產局、英德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和英德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分類改革方案另行確定。

地理位置

地址:和平中路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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