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檔案

清退檔案,指將辦結檔案退還原發文單位或由其指定的其他單位。公文處理的核心部分是收文處理,而收文處理的第四階段(處置辦畢檔案)當中包括檔案的清退、立卷、歸檔、銷毀等內容。在公文處理過程中,一般平件可以不清退,領導和有關部門可自行銷毀;秘密以上密級的公文必須清退到公文處理有關部門統一處理,然後根據規定進行立卷和歸檔,經整理後,視情況對部分公文進行銷毀。

解釋

指將辦結檔案退還原發文單位或由其指定的其他單位。

目的

保護檔案信息的安全。

需清退的檔案包括以下以類:

1.絕密公件

2.有重大錯誤的公文

3.未經本人審閱的領導人的講話稿

4.被明令撤銷的公文

5.僅供徵求意見或審閱的公文

6.發文機關指明需要清退的公文等。

其中對於第1項絕密檔案的理解,不可以將其定性為具有秘密性質的檔案,因為並非所有秘密性質的檔案都需要清退,只有部分與第6項指明清退公文類別重複的秘密級檔案才必須要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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