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產核資專項審計
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所謂清產核資,是指國有資產監督治理機構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式、方法和政策,組織企業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並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和重新核定企業國有資本金的活動。清產核資的內容包括帳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益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清產核資工作可根據國有資產治理部門的要求或企業實際情況提出申請實施。例如,企業分立、合併、重組、改制、撤銷等經濟行為涉及資產或產權結構重大變動情況的;企業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情況的;均可進行清產核資工作。
企業要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專項財務審計和對有關損溢提出鑑證證實;社會中介機構根據企業清產核資的結果,出具經註冊會計師簽字的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告並編制清產核資後的企業會計表。所以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是非凡目的審計,作為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式,認真核實企業的各項清產核資材料,並按規定進行實物盤點和賬務核對。對企業資產損溢按照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損溢確定標準,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職業推斷和合規評判,提出經濟鑑證意見,並出具鑑證證實。
二、清產核資專項審計與年審計的區別
清產核資專項審計與年審計不同,它是在企業會計表審計的基礎上,著重對企業清產核資的範圍、內容、過程、法律依據、清產核資資料和資產產權真實性以及財產損失依據進行鑑證。清產核資專項審計是伴隨著清產核資工作而展開的,主要與年審計有以下區別:
1、審計目的不同
年審計的目的是對公司或企業的年度會計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一貫性等“三性”發表審計意見:即會計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會計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是否符合一貫性原則。而清產核資審計的目的是對企業清產核資基準日的相關資料進行審計核實,並對企業核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及申待核銷淨損失的處理預案的真實性、合規性發表審計意見。
2、審計範圍不同
年審計的範圍為公司或企業的年度會計表、帳簿及憑證等會計資料及其他資料,包含合併表及母公司表;清產核資審計的範圍為國有企業的基準日會計表以及涉及資產治理、財產損失認定、勘查、資產產權、價值鑑定和資金核實、債權驗證等多方面的資料。即清產核資所審計的範圍要比年度審計範圍更加廣泛、更加細緻和明確。
3、審計依據不同
年審計的依據是《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及相應會計制度、審計業務約定書等;清產核資審計的依據除上述依據外,還有《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關於印發中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方案的通知》、《關於印發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認定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的通知》、《關於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工作規定的通知》、《關於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經濟鑑證工作規則的通知》(、《關於國有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財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企業財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檔案。
4、審計的重點和要求不同
清產核資審計中,我們在計畫時不確定重要性水平,而是在基準日會計表帳面審計的基礎上,重點對企業實物資產的清查和企業債權債務的核對、詢證以及對企業損失掛帳進行核實,協助和督促企業取得損失掛帳所必須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經濟鑑證證實,以及提供特定事項的內部證實,並對其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計。具體審計重點包括貨幣資金:帳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帳外現金;銀行未達帳是否正常。應收款項:是否真實存在,壞帳損失按新、老制度確認依據等。存貨:帳實是否相符,存貨所有權認定,是否有積壓、殘次存貨等。固定資產:帳實是否相符,清理出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待廢和提前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待核銷數額,對盤盈、盤虧、租出、借出和未按規定手續批准廢或轉讓出去的資產的清查等。在建工程:長期掛帳但實際已經廢項目等的清查。對各項待處理資產損失形成的原因,申審批程式及處理意見是否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清查。資產損失、資金掛帳的認定工作。
5、審計的方法和程式多
年審計是按照業務循環或會計表科目在符合性測試的基礎上進行實質性測試,採取抽查方式對會計表餘額進行認定;清產核資審計,主要是在企業年度會計表審計的基礎上,重點進行帳務清理審查,資產核實清查,重估價值鑑證,損益認定審計,結果申審計,資金核實審計,帳務處理審計,完善制度審計等。非凡是對資產損失按原制度和新制度分別就確認證據、條件等要進行認定。
重視資金核實、實物資產的盤點、價值鑑證工作
年審計時,由於時間等因素,我們通常依據公司或企業提供的資產盤點清單認定帳面的存貨、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重視實物資產的抽查盤點工作,關注因實物資產的毀損、廢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潛虧情況,同時,年審計時對往來款項一般是函證部分大額款項,在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要對往來款項逐一函證,落實款項的真實性和存在性,對有爭議的債權要認真清理、查證、核實,重新確認債權關係。
審計調整
年審計中,我們對於超出重要性水平的事項提請公司或企業調整有關帳目,並相應調整年度會計表。假如公司或企業拒絕調整,我們將視未調整事項對整個會計表的影響程度出具不同意見的審計告;清產核資審計時,我們不考慮重要性水平一律按要求調整,但企業要根據國有資產監督治理委員會清產核資資金核實批覆檔案以及國家現行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帳務處理,處理完畢後要上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