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軍機處

軍機大臣,正式稱謂是“軍機處大臣上行走”,俗稱“大軍機”。 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亦稱“司員”。 初期,軍機章京無一定額數,由軍機大臣在內閣中書等官中選調。

清代的軍機處,是清代宮廷鬥爭的萬惡之首。
清代始為秉承酋長意旨辦理軍機事務,後擴及所有機要政事的中樞機構。其設立年月,說法不一。有起於雍正七年(1729)、八年、十年諸說,但多數人根據清人王昶所著《軍機處題名記》內“雍正七年,青海軍興,始設軍機房,領以親王大臣”的記載,認為始於雍正七年,因西北兩路用兵初設“軍機房”。十年改為軍機處。十三年八月清世宗去世,清高宗弘曆繼皇帝位,守喪期間,將軍機處改名總理事務處。乾隆二年(1737),高宗服滿親政,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自請罷職。高宗恢復軍機處名稱,自此遂成定製,直至宣統三年(1911)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責任內閣”時廢止。
軍機處之職掌主要是:掌書諭旨,參贊軍國機務,參議重要政務及刑獄;用兵時則考其山川道里、兵馬錢糧之數,以備顧問;文武官員的簡放、換防、引見、記名、賜與,以及擬定對外藩朝覲者的頒賜等。
軍機處無正式衙署,其辦公處所設於內廷隆宗門內,稱為值房,無專職官員,全部工作由軍機大臣主持,設軍機章京辦理一切事務
軍機大臣,正式稱謂是“軍機處大臣上行走”,俗稱“大軍機”。分設滿、漢員,由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總督等官員奉特旨充當,均為兼差。其數無定額,任期無限止。凡經皇帝選調到軍機處任職的軍機大臣,稱“入值”。由皇帝指派滿、漢各一員為首領,稱為“揆首”、“領袖”。初期,凡應皇帝召見議商政務、承皇帝旨意起草諭旨以及寄給各官員之諭旨的署名等,均為領班軍機大臣專責。乾隆時,傅恆任領班,經皇帝批准改為軍機大臣共同面君承旨,發出之寄信諭旨,亦改用軍機處名義。初入值軍機處者,因資歷或能力尚淺,則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加“學習”二字,意示見習,其地位低於一般。一二年後,再由領班的軍機大臣奏請去其“學習”二字。各軍機大臣之間,因資格、品位之高低而有差別,除視秩排班外,權力亦有不同。如:有的滿洲軍機大臣只準閱辦滿文奏報;新任之軍機大臣不準閱辦皇帝朱批過的奏報。這些等級差別,均不見有“則例”、“章制”,而是由皇帝親定。
軍機大臣的職掌可綜合為六個方面:
①、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與官員上報之奏報文書的處理;
②、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對官員的懲處、彈劾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衙門議,並著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
③、某些重大案件,皇帝專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會同三法司審擬;
④、文武官員上至大學士、各部尚書,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的參贊、領隊、辦事大臣等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名單,呈皇帝擇用。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官名單及考試題目,請皇帝選用。複試、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閱卷官;
⑤、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
⑥、軍機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欽差”的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政務,稽查各省、各部院之匯奏事件。此外,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的總裁,內閣書房管理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總體為 筆錄,傳達皇帝旨意
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亦稱“司員”。初期,軍機章京無一定額數,由軍機大臣在內閣中書等官中選調。乾隆時改由內閣、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用。嘉慶四年(1799)始,定軍機章京分滿、漢各兩班,每班八人,共三十二人。各班設領班、幫領班章京各一員,由軍機大臣於章京中擇資深望重者任之。其後增設額外章京一二員,至光緒三十二年(1906)確定漢軍機章京額數為二十人。
軍機章京亦為兼差,選用者必須為進士、舉人、拔貢出身,年紀輕,辦事練達,撰擬迅速,書寫端正。其原職缺升至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官及三品,即調歸本任。軍機處選補章京,由各衙門開具履歷保送,軍機大臣親加考試,合格者即帶領引見,錄用與否由皇帝決定。錄取後,依次列名存記,俟缺出按單調取。軍機章京向例不參加京察,其獎敘升轉由軍機大臣酌情保奏。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十,奏定變通軍機章京升補章程,定軍機章京為實缺,其領班章京秩視三品,幫領班章京秩視四品,以下各章京俱按原品實授;並規定三年遞升的升補辦法。
軍機章京負責軍機處的日常工作,如處理文書、記注檔冊、撰擬文稿等。值宿之章京,夜間遇有緊要事件,亦有單獨被皇帝召見承旨撰書諭旨者;還可參與軍機大臣所承辦案件的審理等。
軍機處內部機構的設定未見記載,現存的軍機處檔案中,可見到它內部的分工是按職掌設滿屋和漢屋。滿(漢)屋為其內部俗稱,其對外行文時稱滿(漢)軍機處,由滿、漢章京分別任事。其職掌除分辦滿漢文之諭旨和奏摺外,滿屋掌在京旗營及各省駐防和西北兩路軍營官員的補放事務,負責內蒙古、外蒙古、藩部及喇嘛等朝貢時擬賞單,並掌管軍機處本身的事務性工作;漢屋辦理在京部院及各省文職官員、綠營武職官員的補放進單,王公內外大臣賞單及擬給外國朝貢使臣賞單,辦理皇帝交下的應查、應辦的事務以及負責軍機處的對外聯繫、管理檔案等工作。軍機處的設立,進一步加強了清王朝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是帝國主義的萬惡。它成為清代皇帝直接控制下的全國行政之總匯,贊襄皇帝對國家大政方略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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