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清徐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全縣公安工作。 2、負責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方面的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制定對策。 3、負責偵破全縣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刑事案件,處置大要案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4、負責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工作。 6、負責對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內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 7、負責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8、負責全縣大型活動和集會的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全縣的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 9、負責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0、負責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依法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1、負責管理縣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 12、負責全局人民警察隊伍執法、執勤活動的督察工作。 13、負責全局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14、負責全局公安隊伍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15、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指揮室、政治處、警務督察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內保大隊、刑事偵察大隊、戶政管理大隊、外來人口管理科、信息通訊和公安科技科、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科、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科、法制科、計畫裝備財務科、禁毒科、交通警察大隊、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巡邏警察大隊、宣傳科、紀委、監察室、10個派出所(清源派出所、徐溝派出所、孟封派出所、東於派出所、王答派出所、柳杜派出所、西谷派出所、馬峪派出所、集義派出所、清泉湖派出所)。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清徐縣城育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