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名:清代習慣法:墓地所有權研究
作 者:何小平 著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2-3-1
定價:¥30.00
內容簡介
人與動物都不能免於一死,但人與動物又有很大的不同,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人之所以為人,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徵就是只有人才會有墳墓與墓地。這一特徵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墓地之於人類生活的永恆性,墳墓與墓地因此一直伴隨著人類,同樣伴隨著中國人的生活。
在幾乎所有清代人的心目中,歸葬祖先形骸、將祖先埋葬人土是清代禮制對子孫的基本要求,“傳曰:‘孝子事死如事生。’又曰:‘父母生而全之,子全而歸之,不亦孝乎?’父母既殆,斂手足形,旋葬,慎護戒潔,奉屍如生,斯之謂事死;身體髮膚,無有毀傷,以沒於地,斯之謂歸全,古今達禮也”。“死,葬之以禮”是子孫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此責任的違反則構成不孝的罪行,“不孝之罪,莫大乎不葬其親”。墓地因此成為清代中國人不可或缺的財產,一個人在世時可以沒有自己的住宅,但是一個人在死後卻不能沒有自己的墳墓。對於清代人而言,墳墓與墓地甚或比住宅與宅基重要,一位清未華的外國人甚至把擁有一塊自己的墓地作為中國人的標誌。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墓地的取得
第一節 分家與繼承
第二節 購買
第三節 典買
第四節 租賃
第五節 僱傭:進葬主山
第六節 贈與
第二章 墓主的權能
第一節 概論
第二節 墓主的占有
第三節 墓主的用益
第四節 墓主的處分
第五節 墓主排除干涉的權能
第三章 墓鄰關係
第一節 墓鄰關係各方的排除
第二節 墓鄰關係各方的容忍
第四章 墓地的消滅
第一節 河工與墓地:可以消滅的墓地所有權
第二節 開礦與墓地:不會消滅的墓地所有權
第三節 鐵路與墓地:不易消滅的墓地所有權
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