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

《清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作者台灣空中大學教授那思陸,由北京大學出版社於2004年8月1日出版,本書共七章,寫了清代司法審判制度的歷史分期、清入關前司法審判制度、清入關前司法審判程式、清代中央司法審判程式之各省案件覆核程式、清代中央司法審判程式之京師案件現審程式,清華中央司法審判程式之特別案件審理程式以及清代司法審判制度研究價值。

圖書信息

作 者: 那思陸 著
叢 書 名:法史論叢3

清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清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
出 版 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ISBN:9787301076521出版時間:2004-08-01版 次:1頁 數:258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法律史

內容簡介

史學不是科學,法不也不是科學,所以結合了兩者的法史學當代也不是科學。用三段論來表述;史學不是科學,法學是史學的一支,以所法史學不是科學。正因為法史學不是科學,所以它更重要。但必須說明的是,法史學的研究仍然必須運用科學方法。以司法審判來比方,法院進行司法審判時,必須先確定民刑案件的真實真相,也就是必須先發現案件的事實真相,才能適用法律。法史關切的就是案件的事實真相唯有運用科學方法,正確發現案件的真實真相,再加上正確的適用法律,公平正義的司法審判才可能達到。

作者簡介

那思陸,1951年,台灣空中大學社會科系(法律學類)專任教授。主要著作有:《清代州縣衙門審判制度》、《清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明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司法制度概論》(合著)、《中國司法制度史》(合著),另有多篇學術論文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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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清代司法審判制度的研究價值
第二節 清代司法審判制度的歷史分期
第二章 清入關前司法審判制度
第一節 清人關前司法審判制度的特徵
第二節 清入關前司法審判機關
一 萬曆四十三年以前的司法審判機關
二 天命元年以後的司法審判機關
三 天命十一年九月以後的司法審判機關
四 天聰五年七月以後的司法審判機關
第三節 清入關前司法審判程式
一 總論
二 審前程式
三 審理程式
四 判決程式
第三章 清代中央司法審判機關
第一節 三法司
一 刑部
二 都察院
三 大理寺
第二節 其他機關
一 議政衙門
二 內閣
三 軍機處
四 吏部
五 戶部
六 禮部
七 兵部
八 工部
十 通政使司
十一 八旗都統衙門
十二 步軍統領衙門
十三 五城察院
十四 宗人府
十五 內務府
十六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十七 順天府
十八 其他
第四章 清代中央司法審判程式之一--各省 案件覆核程式
第一節 各省案件司法審判程式概說
一 各省司法審判機關及審級管轄
二 各省案件司法審判程式
第二節 各省案件之咨部、具題與具奏
一 徒流軍罪案件之咨部
二 尋常死罪案件之具題
三 情節重大死罪案件之具奏
第五章 清代中央司法審判程式之二--京師案件現審程式
第六章 清華中央司法審判程式之三--特別案件審理程式
第七章結論
附錄清 代各類人犯的刑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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