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孔爆破

淺孔爆破

淺孔爆破俗稱"淺眼爆破”或者“露天淺孔爆破”,是指岩礦等開挖、二次破碎大塊時採用的炮孔直徑小於或等於 50mm、深度小於或等於5m的爆破作業。(GB6722–2011爆破安全規程)它是工程爆破中的主要方法之一,套用範圍廣泛。

分類

按作業環境的複雜程度分

⑴一般性淺孔爆破:環境不複雜,在炸藥用量適當的情況下,不需要加蓋防護措施的簡單淺孔爆破。

⑵城鎮淺孔爆破:採取控制有害效應的措施,在人口稠密區用淺孔爆破方法開挖和二次破碎大塊的作業。 (GB6722–2003爆破安全規程)

⑶非城鎮保護性淺孔爆破:並非在人口稠密和城鎮地區,但是離爆破體旁邊距離很近的地方有需要被保護的建(構)築物和設施,需要對爆破有害效應進行控制的淺孔爆破作業。

按開挖方式分

①台階式淺孔爆破

指的是為了挖運施工方便、增加自由面,加強爆破效果而採取的階梯型開挖方式的淺孔爆破。主要用於露天採礦、剝離、場平、路基、基坑、溝槽等開挖。台階式淺孔爆破的特點 是有兩個自由面,炸藥單耗低,爆破效果好。台階寬度一般在4m~7m,高度3m~4m。

②順山無階梯淺孔爆破

指的是工程量相對較小,開挖比較方便,不需要進行台階式爆破時,順著山勢和岩體,根據需要而進行布孔裝藥的淺孔爆破作業。這種爆破作業一般在小方量的路基爆破開挖,半挖半填的工程中比較常用,如果開挖對象兩邊都有轄制,則不太適用。其特點是沒有嚴格的排距與孔距先期的布局,根據當時現場需要進行孔網及藥量進行控制;其另一個特點就是施工方便快捷,炸藥單耗低。

③掏槽式淺孔爆破

是只在主爆區之前率先起爆,以增加主爆區的自由面,從而降低主爆區炸藥用量,改善主爆區爆破效果而採取的一種淺孔爆破作業。通常多與淺孔光面爆破結合使用於井巷、隧道、基坑以及人工孔樁開挖的爆破作業。其目的 是在僅有一個自由面的前提下,爆破創造新的自由面。其特點是局部炸藥單耗高,在主爆區爆破之前進行。掏槽的方式主要有錐形掏槽、楔形掏槽和螺旋掏槽等幾種的掏槽方式。

④淺孔光面爆破

沿開挖邊界布置密集炮孔,採取不耦合裝藥或者裝填低威力炸藥,在主爆區之後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輪廓面的爆破作業。主要用於場平、礦山、井巷、隧道、溝渠、管涵、基坑以及人工孔樁開挖的爆破作業。通常與掏槽爆破或者減震孔爆破結合使用於隧道、管涵、和人工孔樁爆破作業中。其特點是爆破後保留面光滑平整,開挖精度快,炸藥單耗相對較低。

⑤淺孔預裂爆破

沿開挖邊界布置密集炮孔,採取不耦合裝藥或者裝填低威力炸藥,在主爆區之前爆破,從而在爆區與保留區之間形成預裂縫,以減弱主爆破對保留岩體的破壞並形成平整輪廓面的爆破作業。這種爆破作業方式在淺孔爆破中較少使用。

⑥岩塊破碎淺孔爆破

俗稱“解炮”,主要用於大塊的二次破碎和零星孤石破碎。其特點是具有兩個以上的自由面,炸藥單耗較低。

按爆破控制程度分

A、淺孔拋擲爆破

也稱“淺孔定向爆破”在淺孔爆破中,以加密布孔或擴孔方式增大裝藥量,將爆破對象按預定的方向和範圍堆積或者直接爆破成槽的爆破作業。單耗在一般在1~2.3㎏∕m³之間。成槽或者堆積速度快是其特點。使用於環境條件好,挖機開挖不方便的前提下的鄉下、山區開溝槽的工程中,由於其操作單耗高,成本高,一般較少使用。

B、碎化爆破

將爆破對象按爆破後塊體的大小要求,進行合理的布孔和裝藥所實施的爆破作業。單耗一般在0.5~0.8㎏∕m³(公斤每立方米)之間(孔樁爆破也屬於這一類爆破,但是炸藥的單耗比較大,不適用這個單耗範圍)。

C、鬆動爆破

鬆動爆破又分為強鬆動爆破和弱鬆動爆破

Ⅰ、強鬆動爆破 對塊體的大小沒有要求,只為達到開挖目的而進行的爆破作業。如路基、基坑、溝槽、場平等工程多屬於這一類爆破。炸藥的單耗一般在0.3~0.45㎏∕m³之間。成本低、速度快、效益高是其特點。

Ⅱ、弱鬆動爆破由於爆破區域附近有需要保護的建(構)築物和設施而採取的降低炸藥單耗、減少一次(或者單段)起爆總藥量而進行得爆破作業。炸藥單耗在0.35㎏∕m³以下。爆破有害效應比較小,炸藥成本低,施工工序繁複是其特點。部分城鎮淺孔爆破和重要建(構)築物設施附近的爆破屬於這類爆破。

作業要領

爆破作業是一種實踐性很強的工程,爆破對象不論是從物理性質還是其化學性質上分析都是千差萬別、千變萬化。所以僅僅有實踐經驗是不行的,如果沒有實踐經驗光有理論是更不行的。重要的不是你乾過多少年爆破工程,更不是說你有什麼高級的證書就可以。關鍵的是你是否能在謙虛謹慎和理論與實踐的不斷總結的前提下,不斷的探索總結。否則,一炮震壞幾棟、幾十棟房子、損失幾十上百萬甚至幾千萬,那些血淋淋的教訓時刻提醒我們:“謙虛、謹慎、探索、發現”是我們每個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應該牢記的八個字。希望在我們爆破作業過程中,事故不再發生。

安全技術措施

根據現場施工情況,掘進工作面為迴風聯絡巷,採用炮掘掘進,經研究採用淺眼爆破的方式進行爆破施工,為了確保淺眼爆破的安全性,特制定此安全技術措施。

炮眼深度小於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時,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

2.炮眼必須封滿炮泥;

3.檢查並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架;

4.炮眼深度為0.6m-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

5.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

6.最小抵抗線不小於300mm。

7.封泥長度不小於300mm。

8.每次放炮前瓦檢員嚴格檢查瓦斯濃度,若濃度大於0.8%,則嚴禁放炮處理。每次放炮後,必須灑水防塵。

9.嚴禁放明炮、糊炮,嚴禁明火、普通導爆索或非電導爆管放炮。

10.嚴格設定警戒,並通知受威脅地點人員撤人。並由班子現場指揮。

11.要確保巷道通風情況良好,嚴禁無風或微風作業。

12.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

13.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四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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