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價指數

深圳股價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它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期,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全部股票為計算對象,用每日各種股票的收盤價分別乘以其發行量後求和得到的市價總值,除以基期市價總值後乘以100求得。是反映深圳股價變動的有效統計數字。
新股從上市山東第二天開始列入計算對象。當某一股票暫停買賣時,便將其剔除於計算之外。當某股票的數量與結構發生變化時,,則以變動之日為新基期數計算,並用“連鎖”方法將計算得到的指數追溯到原有基期,以保持指數的連續性。“連鎖”追溯計算公式如下:
當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當日即時總市值÷上日收市總市值)
式中,當日即時總市值為各成分股市值與該股發行股數乘積的總和;上日收市總市值是根據上日成分股的股本或成分股的變動作調整後計算的總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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