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區局領導班子分工如下:
黨組書記、局長袁紅兵主持區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區局稽查局局長曾志強協助分管區局稽查局全面工作及區局稽查局審理委員會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小英協助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及區局黨務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畢立明協助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稅源管理十一科、稅源管理十二科、區局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及區局青年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卜映光協助分管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及區局工會工作;
副局長王碧玉協助分管市民中心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六科、稅源管理八科、稅源管理九科、稅源管理十科及區局婦女工作;
總經濟師郭雲峰協助分管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科、票證中心、稅源管理七科。
區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角色替補(外出、不在崗的情況下)調整如下:
袁紅兵工作委託給曾志強;
曾志強工作委託給區局稽查局副局長;
陳小英工作委託給畢立明;
畢立明工作委託給王碧玉(不含人事工作);
卜映光工作委託給王碧玉;
王碧玉工作委託給卜映光;
郭雲峰工作委託給陳小英。
職能介紹
1)負責本區(分)局所屬征管的稅務登記、生產性企業出口退稅的登記工作;
2)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資格管理工作;
3)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發售、代開等管理工作;
4)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工作;
5)負責受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申報、抄稅、認證及稅款徵收前的審核工作,並對計畫徵收局傳遞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非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資料的整理歸檔;
6)負責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的資格管理;
7)負責對納稅人計算錯誤造成的多繳稅款的退庫和多徵稅款、滯納金退庫的審核工作;
8)負責減免稅政策的執行,以及先征後返、即征即退等政策性退稅、預繳退稅的審批和上報工作;
9)負責延期交納稅款申請的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延期申報的審批和預繳稅款的核定工作。
10)負責逾期申報、逾期繳納稅款的催報、催繳和處罰工作;負責漏征漏管戶的清查;
11)負責發票保證金、納稅保證金的收取、退還的審核工作;
12)負責“雙定戶”的稅收管理工作;
13)負責代征單位的確定和稅收政策輔導、稅額的核定;
14)負責呆帳稅金、死欠稅金的調查審核工作;
15)負責納稅證明、固定業戶外出經營管理證明單的開具和出口貨物專用繳寬書/分割單的審批工作;
16)負責“免、抵、退”稅預申報和匯總申報的審核、來料加工免稅證明單的備案工作;
17)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審核評稅工作;
18)負責對本區(分)局所屬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稽查工作;
19)負責本區(分)局稽查案件的審理、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和訴訟工作;
20)負責來人來函的協查、上級部門轉來的金稅工程交叉稽核結果的檢查工作;
21)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分)局稅收執法情況,組織進行征管質量考核。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行政公章、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文印等工作;負責日常政務、事務辦理;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等。
政策法規科(稅政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征管稅種的稅政業務及日常管理的複審;擬訂並組織實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負責稅收執法管理信息考核;承辦稅收執法檢查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等。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等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綜合性納稅評估;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系統的推廣和套用;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工作。
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調解稅收爭議,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稅法宣傳工作;負責網站建設有關工作。
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和公務員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派遣員工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受理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諮詢輔導及有關文書受理等;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登記申報類有關違章處罰工作。
市民中心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稅務登記、諮詢輔導;負責登記類有關違章處罰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負責電子口岸審核工作。
稅源管理科(稅源管理1-12科)
承擔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使用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等稅源管理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集團的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併)企業稅收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承擔對進出口企業的稅源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組織實施“免抵退”稅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正科級) 負責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副科級) 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掛靠人事教育科。
直屬機構
稽查局
主要職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可抵扣憑證的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綜合科
負責制定本單位稽查工作計畫並組織落實;負責本單位稽查案源管理,對舉報人實施獎勵;組織落實上級稽查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本單位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工作(包括協查信息管理系統)的組織管理;負責稽查數據的統計、分析、上報;組織落實上級稅收專項檢查、專項整治、稅收聯查、案件複查任務,承辦區局整頓辦日常工作;承擔本單位稅收違法案件的公告管理、移送管理以及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等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管理和報告以及稽查案卷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稽查信息化建設和維護;負責本單位稽查業務制度建設和調查研究;配合上級開展稽查工作考評;負責稽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後勤保障;處理日常政務和事務性管理工作。
案件審理科
組織實施本單位稽查案件審理、聽證、陳述、申辯等工作;承擔本單位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答辯、應訴工作;負責本單位稽查執行工作。
檢查科(檢查1-4科)
承擔稅務稽查實施並製作稽查報告;負責達到立案標準的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補充立案;負責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包括協查信息管理系統協查任務)的實施;負責依法實施稽查過程中的稅收保全措施;負責配合公、檢、法等部門對涉稅案件展開調查;負責整理稽查檔案並立卷。
事業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具體工作制度;參與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承擔節能減排管理工作。
票證中心
承擔各類發票的領購、運輸、存儲、保管、發售、盤存、鑑定、驗舊、繳銷等工作,擬訂具體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發票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發票違章處罰;負責各類發票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