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團簡介
十年來,深中樂團有幸得到余峰、于海、李心草、姚關榮、雷雩、兒玉健一等國內外知名指揮家來團指導,以及深圳藝術學校、深圳交響樂團和廣州等地的單技專家培訓,參加海內外各項大賽,獲得13項國際、全國和省市比賽最高獎,建立了良好的團隊聲譽,廣受教育系統同行、新聞媒體以及管樂愛好者的讚揚。
十年來,深中樂團致力於培養團員綜合發展,在家長、老師的配合支持下,文化和特長學習得以雙豐收。樂團希望通過平時的特長學習,合奏訓練,讓團員們提高自身素養,培育相互協助意識,更重要的是煉造大視野去看待身邊的人和事,以和諧共融的理念形成正確的社會觀、人生觀。樂團不將演出、比賽作為培養團員的主要目標,而是希望大家從中領悟,把一份快樂,一份關愛,一份責任帶給我們身邊每一個人,把每一份感動與欣喜注入到我們生活的環境中去。
十年來,深中團員們在老師的帶領下把義演、專場音樂會鋪撒到身邊的每個角落,讓更多的人融入了管樂藝術的綠野。2002年1月,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評選深中樂團為其首家“藝術教育管樂基地”,05年又被武漢大學確認為其藝術教育基地,即很好地肯定了深中樂團一流的藝術水準和過人的團隊聲譽,深中樂團畢業生也因此成為包括清華、武大樂團在內的國內多所高校樂團主力。
十年來,深中樂團不但致力於自身藝術修養的提高,同時也十分重視對外交流。樂團自成立以來,先後與來自日本、香港、北京、台灣等地的管樂團體進行友好往來,還與國內另外兩個學校管樂團發起成立了“全國中國小管樂聯誼會”,為全國學生樂團的交流與合作創造了一個難得的平台。深中樂團在1999年參與發起舉辦的“深圳市校際管樂節”,至今已成功舉辦11屆,其中第10屆活動期間在中國管樂學會等機構大力支持下同時舉辦了首屆全國校際管樂節,使管樂節成為在深圳市乃至全國都有一定影響力的學生管樂盛會。
自信,自豪,團隊榮譽屬於深中樂團的每一個人。他們為自己青春的夢想繼續奔跑,追逐著,他們努力在實踐中將自己打造成一支優秀卓越的團隊。
十年水滴石穿,十年開花結果。這,就是十年依舊堅持攀登,風采奪目的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
2009年7月25日,樂團的十年團慶成功地在深圳音樂廳舉行,也受到了社會很大的關注。在長達3個小時的精彩演出中,160多名學生樂手用精湛的技藝來慶祝深中交響管樂團十周年的生日,同時表達了他們共同追求管樂藝術之夢。其間表現出的濃濃同學友愛之情以及他們對學校、對老師、對家長的感恩之情,也讓聽眾深深感動。
十年不短,深中樂團由默默無聞走到了享譽全國的高度,一代代校友們也從鳳凰木下走進了社會。與其它兩個A級社團(深圳中學合唱團、深圳中學舞蹈團)相比,管樂團的訓練時間相對少得多,高中部每周只有一次的訓練時間,在國中和高中部的考試時間時都會暫停幾次排練。而就這樣堅持了十年,樂團已經積累了中外名曲上百首,也有了非常豐富的舞台經驗,取得了非常傲人的成績!
指揮簡介
伏虎,中學音樂高級教師,兼任中國管樂學會理事,中國器樂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指揮學會會員,廣東省管樂學會副會長,深圳市管樂學會會長,深圳市教育學會體衛藝專業委員會理事,深圳市學校管樂教學研究部負責人,深圳市教師管樂團創始人、常務副團長、指揮,深圳市管樂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學校部部長,深圳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吹奏樂團創始人、指揮,深圳市少年宮交響管樂團指揮,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指揮等職。
曾獲國際金獎1個、國家優秀指揮獎1個、指揮一等獎2個、省指揮一等獎1個.率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獲國際金獎1個、銀獎1個;國家金獎、一等獎3個、銀獎1個;省金獎2個;市金獎7個。率深圳市少年宮交響管樂團獲國際金獎1個(2006年8月在美國羅切斯特市,獲第二屆世界吹奏樂大賽15歲以下組金獎)、市金獎1個。
1977年就讀湖南師範大學音樂系器樂專業(副修作曲)。曾任岳陽師專藝術系副主任(主管音樂專業),音樂理論、器樂、合唱指揮等課程教學。1991年9月調入深圳市紅嶺中學。1999年元月調入深圳中學。
1999年12月發起並組織了深圳市校際管樂節,為深圳市校際管樂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也使崛起了的深圳校際管樂在全國範圍內(除北京、上海外)處於領先地位。同年創建了深圳市教師管樂團、深圳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吹奏樂團。2003年11月,發起並組織了全國中國小管樂聯誼會,在全國範圍內營造了中國小管樂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的氛圍。2005年創建了深圳市少年宮交響管樂團,2006年10月與李谷一、王佑貴等九人被評為湖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傑出校友”,2007年元月入編《中國音樂家詞典》。
樂團獲獎
(部分)
時間 比賽名稱 名次 級別
2000.6 深圳市第三屆學校藝術節比賽 一等獎 市級
2000.6 深圳市第六屆少兒藝術花會比賽 一等獎 市級
2003.9 深圳市第二屆學校藝術展演 金獎 市級
2003.9 深圳市第七屆少兒藝術花會比賽 金獎 市級
2003.9 深圳市第二屆學校展演(團隊比賽)(優秀表演獎) 大會最高獎項 市級
2003.11 第三屆“柏斯杯”山葉管樂邀請賽(廣州) 金獎 省級
2004.7 第一屆世界吹奏樂大賽(奧地利維也納)(18歲以下組) 金獎 國際級
2004.7 第一屆世界吹奏樂大賽(奧地利維也納)(成人組) 銀獎 國際級
2005.10 中國首屆非職業優秀管樂團隊展演“津寶杯”(中學組) 銀獎 國家級
2006.9 深圳市首屆學校藝術展演季暨第八屆少兒藝術花會比賽 一等獎 市級
2007.2 廣東省第二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藝術表演類) 一等獎 省級
2007.2 全國第二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藝術表演類)(中學組) 金獎 國家級
2007.8 全國中國小管樂聯誼會第五屆年會“大連管樂節” 一等獎 國家級
2008.10 全國首屆校際管樂節 一等獎 國家級
2009.7 深圳市第四屆學校藝術展演(中學組) 一等獎 市級
2009.12 深圳市第十一屆校際管樂節 第一名 市級
學生章程
第一章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第一條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是由深圳中學初一至高三的器樂特長生與非特長生的器樂愛好者所組成的學生團體。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的工作服從學校整體安排。
第二條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以豐富深圳中學的校園文化,加強深圳中學的文化底蘊為目標,為同學提供一個展現自我的平台。管樂團在培養學生藝術特長的同時,強調學生文化素養、思想品德的全面發展。
第三條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擁有專有的排練場地與設備。管樂團應堅持訓練,注重團內合作,並積極與校內外其他組織與團隊進行符合管樂團性質及目標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條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擁有統一的演出服裝。管樂團成員在入團時可領取屬於自己的服裝,畢業離團時應完整歸還。
第五條 凡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請加入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
(一)為深圳中學在讀學生。
(二)在至少一門器樂上有符合管樂團合作要求的水平。
(三)在深圳中學無口頭警告、處分等不良記錄。
第六條 申請加入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的學生由藝術指導組進行考核評估並做出決定。
第七條 團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 嚴格遵守《深圳中學學生行為指引》、《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章程》 等各項學校有關中學生行為規範要求的規章制度。
(二) 管樂團的排練必須義務參加,若有特殊情況必須直接向團長或副團長請假。
(三) 追求卓越,在各方面不斷超越自我,用實際行動傳承深圳中學以“主動發展、共同成長、不斷超越”為核心的校園文化。
(四) 在管樂團需求的情況下,義務參加管樂團的演出。
(五) 管樂團團員有義務在器樂專業上互相幫助,提出建議與意見。
第八條 團員具有以下權利:
(一) 對管樂團的工作具有批評建議權、監督權以及投票選舉權。
(二) 參加一切管樂團組織的活動的權利。
(三) 借用排練廳進行與器樂練習有關的活動。
(四) 團員有退團自由。退團後將得不到報考高中或大學時校方的藝術特長推薦。
第九條 管樂團團規及違規處理辦法詳見附屬檔案。
第十條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設團長一名,由管樂團內部民主投票選舉產生,在管樂團日常工作中起領導作用。凡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在任團員皆可申請參選團長。
第十一條 團長任期一年,換屆選拔工作於每年六月底舉行。
第十二條 團長負責統籌與協調管樂團內部各項工作,同時在管樂團與其它學校相關組織及領導的溝通中起橋樑作用。
第十三條 團長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以及管樂團的有關條例,成為深圳中學優秀學生的楷模。
第十四條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由學生管理,管樂團成員必須服從學生委員會的組織與安排。
第十五條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學生委員會的構建結構如下:
(一) 團長:一名,負責統籌管樂團管理事務。
(二) 副團長:高中部與國中部各一名,分管兩部的團員,協助團長工作。
(三) 年級負責人:每個年級兩名,負責各個年級的日常管理,協助團長與副團長工作。
第十六條 學生委員會各委員由新一任團長與藝術總監共同挑選任命。
第十七條 學生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 在有學生申請加入管樂團時,進行全面評估並做出決定。
(二) 在有團員申請退團時,針對其情況進行會議討論。
(三) 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對管樂團的日常事務及活動進行安排與策劃。
(四) 負責組織年末管樂團團長與委員會的換屆工作。
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團規及處罰條例
凡是違反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團規的團員,都將受到紀律處分。處分分為口頭警告、書面檢討、無限期停訓、勒令退團四大類。其中,團長只可做出口頭警告與書面檢討的處罰決定;其餘處罰必須由學生委員會與藝術總監共同決定。
(一) 口頭警告。由指揮或團長對違反相應團規者做出口頭警告。口頭警告三次自動轉為一次書面檢討。
(二) 書面檢討。書面檢討需在全團宣讀並得到全團人數的2/3或以上成員認可的情況下方且生效,否則將被駁回並要求該團員重新做出檢討。書面檢討三次將無限期停訓。
(三) 無限期停訓。被無限期停訓者仍具有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團員的身份,但是自動失去團員的權力與義務。無限期停訓期間,學生委員會與藝術總監有義務觀察該團員的表現,若表現良好,將經會議討論恢復該團員的權力與義務。
(四) 勒令退團。被勒令退團者,自動失去深圳中學交響管樂團團員的身份,剝奪團員權利,撤銷團員義務。
註:所有處罰的期限均為一年。若該團員在受處分後表現良好,可向學生委員會或藝術總監提出申請撤銷處罰。學生委員會與藝術總監經會議討論做出決定。
一:關於團員日常行為
1:凡受到校級或校級以上的處罰的團員,直接勒令退團。
2:任何團員不得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做出有損管樂團名譽的舉動、發表有損管樂團名譽的言論。一經發現,管樂團委員會將進行會議討論,依據情節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3:在沒有特殊情況的條件下,經了解證實三個月或以上不上專業課者,要求做出書面檢討。
4:管樂團團員需保證器樂水平與文化課業同步發展。若團員文化成績嚴重不達標(國中生要求:班級前35名;高中生要求:平均學分積點1.5),將無限期停訓。
二:關於排練與排練廳
1:未請假而無故缺席排練者,要求做出書面檢討。
2:排練遲到者,給予一次口頭警告。
3:在一次排練期間,因做與排練無關的事情(如玩手機,寫作業等)而被學生委員會任何委員點名三次者,給予一次口頭警告。
4:排練廳是管樂團排練以及團員練習的場所,任何人不得借用排練廳進行任何非排練或練習的活動。 一經發現,要求做出書面檢討。
5:請團員自覺保持排練廳的衛生,同時每周排練結束後將輪流由各個聲部負責檢查排練廳的衛生,並將椅子以及譜架擺放整齊。凡被檢查出值日不到位的聲部在下一次排練時需重新值日。
6:請團員自覺愛護排練廳的公共財物,排練廳的一切樂器與設備均不外借。若發現惡意破壞公物者,要求做出書面檢討。
7:管樂團將任命數位排練廳鑰匙管理人。團員若需借用排練廳進行練習,請向鑰匙管理人申請借用,並及時歸還。借用鑰匙者在持有鑰匙期間對排練廳負有全部責任。
8:團員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帶領任何非管樂團人員進入排練廳。一經發現,要求做出書面檢討。
三:關於出行
演出:任何團員若出現演出服穿著錯誤、未攜帶樂器樂譜等嚴重影響演出質量的問題,要求做出書面檢討。
外出紀律:管樂團委員會將在每次外出演出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出行規定,凡是違反出行規定者,將由管樂團委員會討論做出相應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