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學院軍事之友協會

第八條:組織結構:(一)協會由工作組人員以及全體會員組成。 第十條:會員的權利:(一)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十一條:會員的義務:(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工作組的決議。

淮海工學院大學生軍事之友協會章程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淮海工學院軍事之友協會(Military Fan Association)
第二條:本協會由關心國防建設、對軍事具有濃厚興趣,有較強國防觀念的在校大學生遵循自願聯合原則組成,是校園民眾性團體。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是:普及國防知識、增強國防觀念,服務廣大會員。
第四條:本協會主要任務是普及軍事知識,促進會員交流,協助淮海工學院武裝部搞好宣傳工作。
第五條:本協會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淮海工學院武裝部的領導,並受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第六條:軍事之友協會一般在淮海工學院本部開展活動,屬中型學生社團。現由武裝部長,孫盛傑擔任指導老師。
第七條:活動形式:
(一)協會內部有軍事類藏書,可以面向會員借閱,供廣大會員學習軍事知識。
(二)請我校武裝部老師或所在地駐軍部隊人員做報告和演講。
(三)每年不定期(一般會在11月分)組織會員前往連雲港警備區某軍隊駐地,進行以參觀軍營為主的軍民聯誼活動。
(四)每周定期放映軍事題材影片,紀錄片,資料短片等。
(五)在特殊日期(如國慶節)在校內搞好軍事宣傳,國防知識普及進社區活動。
(六)蒐集各種有關大學生參軍入伍信息,為有意入伍的會員提供協助與諮詢。
(七)不定期舉行協會內部軍事知識競賽,設定優勝者,並給予一定獎勵。
(八)每年的4月17日為社團內部聯歡日,屆時將舉行聚餐或者是野外露營等活動。
第八條:組織結構:
(一)協會由工作組人員以及全體會員組成。在此基礎上根據會員的能力和熱情選拔產生若干工作組成員,每年換屆一次。
(二)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協會下設秘書組、財務組、宣傳組三個部門。
第九條:各機構職能:
(一)會長:對外代表本協會,領導全體會員開展工作,制定協會發展規劃(由工作組2/3以上成員通過後生效);經工作組1/2以上成員通過,可以撤換會長;會長可以撤換各工作組組長。
(二)副會長:協助會長管理協會內部事務。
(三)秘書組:協助、指導各工作組工作,策劃、組織各種活動,負責會場布置,會議記錄,活動總結,後勤服務等。
(四)宣傳組:負責協會的宣傳工作,如出海報、制宣傳板、設計宣傳標語;活動通知,點名,簽到,接受請假等。
(五)財務組:負責協會財務管理,對協會的財政情況作定期匯報並公開協會財政情況。
第十條: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對協會的工作,工作組成員和其他成員進行監督,提出合理化批評,建議。
(四)會員加入本協會後因某項原因要求退出的,在報名當日起兩周內提出,批准退會並退還會費,若過期提出,則不退還會費,僅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一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工作組的決議。
(二)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並完成委託的任務。
(三)入會時一次性繳納會費30元。
(四)有事不能參加活動者,應向宣傳組請假,凡屬於軍事之友協會正式會員,對本協會的活動有五次未經請假無故缺席,視為自動退出本協會,並由秘書組予以記錄。
第十二條:會員流動機制:
工作組的領導職務限期一年,會員一年後仍願意留在本協會的,必須重新申請加入。
第十三條:經費管理:
(一)經費由會員繳納會費、武裝部的撥款、贊助費和其他費用組成。
(二)經費由財務組管理,實行賬目公開,每學期公開一次賬目。
(三)協會的會費存進由財務組長開設的個人銀行帳戶,存取款均須留有憑證;日常及舉辦重大活動花銷需由工作組審批;協會的所有財務往來,均由財務部負責做好帳目登記;財務核對一月進行一次,同時由財務組長向工作組成員匯報當月財務情況。
第十四條:軍事之友協會2010—2011年度工作組成員名單:牛鵬飛、顧浩然、王娟娟、李臣正、李金鳳、蘇丹、王育穎 、董治鵬、周陽。
第十五條:本章程經工作組討論研究後即刻生效。
工作組全體成員2/3以上通過可以修改本章程。
淮海工學院軍事之友協會
2010 年 8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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