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概況
淨月街道位於長春市區東南部, 由淨月經濟開發區管理。
淨月街道辦東臨三道鎮,南與玉潭鎮相接,西臨新立城鎮,北與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接壤。
街道總面積為52.6平方千米,人口5.1萬人(約2006年)。轄9個社區。辦事處駐淨月大街博碩路35號(東北師範大學東校區對面)。長春環城高速公路、102省道公路過境。境內的淨月潭水庫及月潭實驗林場,為市區附近的主要旅遊地之一。
歷史沿革
淨月街道1949年始稱長春市淨月區,1950年改為長春市第七區,1953年10月改為長春市淨月區,1955年7月改為長春市淨月鄉,1956年改回長春市淨月區,1959年9月改為長春市郊區淨月人民公社。1966年根據省委批示,市委將郊區淨月人民公社劃給二道河子區,稱長春市二道河子區紅旗人民公社。1968年重新劃歸長春市郊區管理,稱長春市郊區淨月人民公社。1983年淨月公社劃歸長春市南關區所轄,改名為長春市南關區淨月人民公社。1984年改稱長春市南關區淨月鄉。
1989年,根據吉林省民政廳《關於撤銷南關區淨月鄉設立淨月鎮的批覆》檔案, 將淨月鄉改為淨月鎮。
1995年劃歸長春淨月開發區管理。隨著開發區開發建設的迅速發展,新城區逐步形成。1996年,面積43平方千米,人口4.5萬人,鎮政府駐趙家店,轄小河台、紅星、靠山、樂東、曙光、小河沿子、大榆樹、逯家瓦房、靠邊吳、淨月潭10個行政村和小街、華村、丁家溝、林場、新農村、通用、花園路7個居委會。2005年末,宏聲、宏豐、宏明、小河沿、大榆樹5村劃歸臨河街道。2001年11月經市民政局批准,撤銷淨月鎮人民政府,改設淨月街道辦事處。
機構設定
淨月街道辦事處設立黨政綜合辦公室、財政經濟指導科、農村工作辦公室、文教衛生科、城市管理科、社會事務科等6個職能部門。
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黨建和內部行政事務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指導轄區開展黨建工作,做好街道內部事務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宣傳、紀檢、人事、精神文明、人大、政協、群團、統戰、綜合治理、610、信訪、保密、檔案管理、人民武裝及相關行政性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街道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街道財務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科
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指導、規劃、發展轄區經濟;負責統計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綠化保潔、愛國衛生、城市管理等項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及衛生費收繳、垃圾清理等工作。
社會事業科
負責民政文教衛生等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承接民政、司法、人口與計畫生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殘聯及轄區交通管理等工作。
農村工作辦公室
街道辦事處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原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主要職責是負責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負責林業綠化、撫育、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汛、抗旱,負責居民委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社區服務中心
街道辦事處直屬事業單位(加掛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牌子)。主要職責是制定社區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工作計畫,負責社區檔案管理;完善社區各項規章制度,培育發展社區社團組織;指導社區開展社區活動,監督檢查社區軟硬體建設情況,負責居民就業再就業工作。
近年發展
近年來,淨月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在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和諧街道為目標,以服務民眾為重點,以居民自治為方向,以維護穩定為基礎,以文化活動為載體,把為居民民眾辦實事、辦好事作為日常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思維,真抓實幹,在招商引資、機關建設、社區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勞動保障再就業工作等多方面均取得了顯著成績。2006年,街道國民生產總值實現62.9億元;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達到9.5億元;第三產業總收入108.8億元,農民人均收入達到6700元。街道辦事處連續兩年被評為長春市愛國衛生先進單位,連續5年被評為區精神文明先進單位,街道黨工委連續兩年被長春市委組織部評為長春市黨建標兵街道。
經過逐年開發建設,淨月街道辦事處的城市化進程已初具規模,城市基礎設施完善,投資環境優越。隨著市政府南遷和實施淨月生態城建設,將為街道發展社區經濟和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
轄區代碼
220102072(9個社區、3個行政村):
代碼 | 社區 |
101 | 小合台社區 |
102 | 先鋒社區 |
103 | 逯瓦房社區 |
104 | 淨月潭社區 |
105 | 靠邊吳社區 |
106 | 虹橋社區 |
107 | 中海社區 |
108 | 銀湖社區 |
109 | 園丁社區 |
300 | 宏聲村 |
301 | 宏豐村 |
302 | 宏明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