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勝球 - 淨勝球數解釋
1、淨勝球數是指進球數(正數)與失球數(正數)的差。
排名
如,紅隊勝黃隊4:2,藍隊勝黃隊3:1,紅隊負藍隊2:3
紅隊進6球,失5球,淨勝球數為:
6-5=1
黃隊進3球,失7球,淨勝球數為:
3-7=-4
藍隊進6球,失3球,淨勝球數為:
6-3=3
2、由於兩隊積分相同,你的問題變得非常簡單:直接看這兩隊之間的比賽,誰勝利,誰就排在前面!
2004年、2006年FIBA籃球規則有關的計算得失分以及球隊名次排列規定列舉如下,請自行參考,如有不明白,歡迎提問:
D——球隊的名次排列
D.1程式
球隊應按他們的勝負記錄來排列名次,勝1場得2分,負1場(包括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得1分,比賽因棄權告負得0分。
D.1.1如果在這個排列中兩個球隊積分相等,則以兩個隊之間的比賽結果來確定名次。
D.1.2如果兩個隊之間在比賽的積分和得失分率仍相同,則以兩個隊在組內所有比賽的得失分率來確定名次。
D.1.3如果在排列名次中兩個以上的球隊積分相等,再次排列中只考慮積分仍相同的球隊之間的比賽結果。
D.1.4如果再次排列後仍有球隊積分相同,然後只考慮仍積分相同的球隊之間的比賽結果,用其得失分率來確定名次。
D.1.5如果仍有球隊積分相同,則用在組內所有他們的比賽結果的得失分率來確定名次。
D.1.6如果在任何階段,用上述準則將眾多排列相同的球隊減縮到只包含兩個球隊排列相同,則上述D.1.1款D.1.2款程式將適用。
D.1.7如果在任何階段,減縮後仍包含兩個以上球隊排列相同,則重複上述D.1.3款開始的程式。
D.1.8得失分率總是用除法來計算。
D.2例外
如果只有三個球隊參見比賽,並用上述的步驟(除得的得失分率完全相同)不能決出名次,則用得分來確定名次排列。
舉例
A、B、C之間的比賽結果:AVSB82:75
AVSC64:71
BVSC91:84
球隊勝負積分得失分得失分率
A213146:1461.000
B213166:1661.000
C213155:1551.000
因此:第一名B得166分、
第二名C得155分
第三名A得146分
如果在上述所有的步驟後其隊仍排列相同,將用抽籤來決定最終的名次排列。抽籤的方法由技術代表或由當地比賽的組織者確定。
D.3名次排列規定的進一步舉例:
D.3.1兩個球隊積分相等並且他們之間只賽了一場,他們之間的比賽勝者將名次列前。
D.3.2兩個球隊積分相等並且他們之間賽了兩場。那么這兩隊A、B之間的結果是:
D.3.2.1A贏了兩場比賽:
因此第一名A
第二名B
D.3.2.2每隊贏一場比賽:
AVSB90:82
BVSA69:62
得失分:A152:151
B151:152
得失分率:A1.0066
B0.9934
因此第一名A
第二名B
D.3.2.3每隊贏一場比賽:
AVSB90:82
BVSA70:62
兩球隊得失分相同(152:152)並除得相同的得失分率(1.000),用在組內所有他們的比賽結果的得失分率來確定名次排列。
某隊無正當理由不出席預定的比賽或在比賽結束前從球場撤離,應由於棄權使比賽告負並在名次排列中計0分。
此外,技術委員會可決定將該球隊在名次排列中降至最後位置。如果相同的球隊一再發生違例。則這個決定自動執行,然而,為了競賽的總名次排列的目的,該隊已比賽的結果應保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