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淄川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三)搞好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和分析,研究提出對策與建議;負責全區經濟目標管理和考核。
(四)合理確定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許可權,申報、審批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審批備案制。安排區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負責全區重點工程、工業園區、骨幹企業、重點企業、經濟強鄉鎮、經濟強村、建陶等主導產業的調度、協調、管理、考核。
(五)指導和協調區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區招投標的法規、規章和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研究提出全區對外貿易、經濟技術合作和利用外資的戰略和政策,提出全區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利用外資項目和向境外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
(七)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的供求總量平衡;綜合平衡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
機構名稱
淄川區發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