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張店區科技局

2008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張店區科技局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以開展自主創新、服務於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創新服務平台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防震減災等為工作重點,以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措施,推動了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榮膺全市科技工作先進集體。

簡介

張店區位於山東省中部,東臨齊國故都——臨淄區,南接蒲松齡故里——淄川區,屬山東半島對外開放區、環渤海經濟發展帶、半島城市群,是中國城市綜合實力50強,為淄博市轄區之一,淄博市的中心城區,是全市政治、經濟、文化、金融、科技和流通中心。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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