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扶貧開發和兩項資金管理辦公室

(四)增加勞務扶貧培訓工作。 (五)加強外資項目扶貧工作。 (五)承擔扶貧、兩項資金管理責任。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2號)和《中共涼山州委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於涼山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涼委發〔2010〕18號),設立涼山彝族自治州扶貧開發和兩項資金管理辦公室(簡稱州扶貧辦),為州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國家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
(二)增加與省“大小涼山綜合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的協調對接和牽頭工作。
(三)增加革命老區扶貧工作。
(四)增加勞務扶貧培訓工作。
(五)加強外資項目扶貧工作。
(六)加強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國家大型企業、發達地區對我州的幫扶協辦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為州委、州政府提供扶貧開發和兩項資金政策法規諮詢,擬訂全州有關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工作的有關具體政策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依程式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州扶貧開發、兩項資金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州扶貧開發、兩項資金管理工作。
(三)負責擬訂全州扶貧開發項目和兩項資金扶持項目的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對接、聯絡州外機構或組織在涼山開展定點幫扶、東西扶貧協作和老區促進工作,組織扶貧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外資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與實施。
(五)承擔扶貧、兩項資金管理責任。擬訂全州扶貧開發和兩項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管理辦法,負責有關項目、資金、基金、物資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審計、績效考評、統計監測監督工作。
(六)負責扶貧開發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參與扶貧法規的制定工作,組織貧困民眾進行生產技能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工作人員培訓。
(七)負責扶貧開發、兩項資金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兩項資金政策宣傳工作。
(八)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涼山彝族自治州扶貧開發和兩項資金管理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訂機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檔案、安全保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密、政工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群團工會、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兩項資金調研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扶貧開發兩項資金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為州委、州政府提供扶貧開發兩項資金政策法規諮詢;研究擬訂扶貧開發兩項資金政策、措施;負責扶貧開發兩項資金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和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扶貧開發、兩項資金工作重要檔案、建議報告、重要講話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辦理、扶貧開發年鑑、史志編寫以及圖片影像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對各項扶貧開發兩項資金項目的督查、督辦工作;重大執法合法性審查。
(三)扶貧規劃項目科。
負責全州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州級財政扶貧資金計畫、項目方案的立項、申報、審批和下達,縣市年度扶貧開發項目資金計畫的審核、上報和下達工作;審核確認扶貧貸款項目的貼息;負責指導並參與扶貧開發重點項目的考察、評估和立項審查、資金效益的監督檢查與考核工作;負責扶貧統計信息和貧困人口監測錄入等工作。負責全州“三房”危房改造工程的實施和建檔立卡錄入工作;負責全州產業化扶貧項目的審核上報、下達和實施;負責全州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信息系統錄入、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全州新村扶貧項目實施。
(四)兩項資金管理科。
負責全州兩項資金的計畫、項目、資金的申報、審核、上報和下達;調查研究並提出全州兩項資金管理工作中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負責兩項資金的統計、檔案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州農牧民住房解困工程項目;負責全州重點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工作;負責全州農村人畜飲水項目的實施。
(五)社會扶貧科。
負責中央、省級國家機關、國有大型企業、省內發達地區定點幫扶的聯繫服務工作;負責國家東西部扶貧協作,革命老區建設、中國扶貧基金會、四川省扶貧基金會開展扶貧工作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勞務扶貧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國內外慈善機構、民間組織、社會團體開展扶貧濟困與交流合作工作;與州百鄉辦共同負責實施全州扶貧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州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及駐軍參與扶貧開發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負責社會扶貧開發工作的宣傳信息工作。

人員編制

涼山彝族自治州扶貧開發和兩項資金管理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5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會計師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1名。
州紀委、州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1名。按照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委編辦、州監察局《關於明確州政府工作部門和州級有關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通知》(涼紀發〔2010〕20號)規定管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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