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變革
1949年12月,成立川東涪陵區公安處。1950年2月,成立川東酉陽區公安處。1952年9月,酉陽專署與涪陵專署合併,同時酉陽公安處與涪陵公安處合併,定名四川省人民政府涪陵專員公署公安處。1967年2月,涪陵軍分區對涪陵公安處實行軍管。1972年10月,恢復四川省涪陵地區公安處。1973年6月,撤銷公檢法軍管會。1974年8月,涪陵地區公安處改為涪陵地區公安局。1980年11月,涪陵地區公安局更名為涪陵地區公安處。2001年改為現名。
機構設定
涪陵區公安局內設機構61個,其中副處級機構4個,派出所27個;實際在崗民警1056名,文職98人,協勤534人;全局民警占實有人口的萬分之八,全警平均年齡39.5歲,大專以上學歷占95%。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公安局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按照市公安局計畫,管理區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及警銜申報等工作。
(二)依法查處轄區內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防範和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
(三)負責轄區治安管理與防範工作,對民眾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識;指導和協調轄區內治安保衛組織的業務工作。
(四)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轄區內常住人口、暫住戶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受理、審核轄區內各類入戶申請;負責轄區內外來人員暫住的申請、審核及發放工作;辦理、發放《居民身份證》;管理戶政、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等有關事務;負責向市公安局上報人口信息資料。
(五)負責轄區內特種行業和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易燃爆物品、槍枝彈藥及其他危險物品。
(六)負責轄區內保全行業的指導與管理;協調、指導基層派出所加強治安管理和防範工作;依法監管各類犯罪刑滿釋放等人員,指導基層派出所幫教違法青少年工作。
(七)負責轄區看守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八)協同有關部門,完成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訪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對區公安局所屬各執法單位和民警的執法活動進行內部監督。
(十)承辦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現任)
黨委書記、局長周京平: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信訪穩定工作、法制工作;聯繫武警四支隊。
黨委副書記、政委劉邦祥:主管隊伍建設;聯繫紀委、政治處。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王明中:主管公安科技、內部運行工作;分管指揮中心、辦公室、通信科。
黨委委員、副局長汪志華:協助分管法制、信訪工作,主管後勤保障工作;分管法制支隊、警務保障處、安保服務中心;聯繫保全公司。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馮鴻: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督察、監察和審計部門。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凱:主管治安管理、派出所建設工作;分管校園安全保衛支隊、治安支隊、水警支隊、社區警務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治安特勤支隊、特警支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洪斌:主管國內安全保衛、經濟文化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平聯”建設、網路安全保衛工作;分管國保支隊、經文保支隊、網安支隊;聯繫消防支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黃佳騎:主管偵查、打黑除惡工作;分管刑警支隊、經偵支隊、技偵支隊、情報信息支隊、反扒支隊。
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張茂:主管政治處、禁毒工作;分管禁毒支隊、機關黨委、退乾科、禁毒辦
黨委委員陳鋒:主管交通安全、警衛工作;分管交巡警支隊、警衛處、看守所、拘戒所。
先進典型
蔣衛紅,男,漢族,1966年2月生,重慶涪陵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公安工作,歷任墊江縣公安局周嘉派出所民警、涪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禁毒大隊民警、涪陵區公安局禁毒科民警、刑警支隊民警、焦石中心派出所副所長,生前系涪陵區公安局百勝派出所所長,涪陵區人大代表。
2013年11月4日19時42分許,蔣衛紅同志在對一販毒團伙實施抓捕的過程中,面對窮凶極惡、持刀拒捕的犯罪嫌疑人,臨危不懼,衝鋒在前,與嫌疑人英勇搏鬥。在被刺中心臟的情況下,仍拼盡全力,牢牢控制住嫌疑人,在其他戰友的幫助下將其成功制服,最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11月4日21時35分不幸壯烈犧牲,年僅47歲。
蔣衛紅同志犧牲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相繼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批示:“何挺並秦敏同志:對蔣衛紅同志的犧牲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其親屬表示深切的慰問,請做好相關善後工作。要全力追捕逃犯,限期破案。”奇帆市長11月5日在《涪陵區局百勝派出所所長蔣衛紅抓捕毒販英勇犧牲》(市局值班信息〔2013〕第929期)上作出批示:“向蔣衛紅致敬,並致沉痛的哀悼。”公安部副部長李偉批示:“請重慶市局代表我向犧牲的所長家人表示問候,要組織專門力量將逃犯全部歸案。請二十一局幫助協調。抄二十一局”。公安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夏崇源11月7日在《我市涪陵區百勝派出所所長蔣衛紅抓捕毒販英勇犧牲》(重慶公安信息快報第167期)上作出批示:“請向蔣衛紅同志的犧牲表示深切哀悼並向其親屬表示深切慰問,請人訓局告重慶局,以政治部名義送花圈。”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劉學普同志批示:“蔣衛紅同志為抓捕毒販而壯烈犧牲,可歌可泣,謹向本人表示由衷敬佩和沉痛哀悼!向其親屬表示慰問!請市公安局協助涪陵區委、區政府依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後事、撫恤家屬、申報褒揚;請市委政法委商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黨委整理事跡、大力宣傳,號召全市政法幹警向蔣衛紅同志學習。”市政府副市長、市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挺批示:“對蔣衛紅同志不幸犧牲表示沉痛哀悼,對其親屬表示深切的慰問。請馮勇同志代表局黨委連夜趕赴涪陵看望家屬(帶慰問金),哀念蔣衛紅同志。”
蔣衛紅同志從警28年以來,始終戰鬥在公安基層第一線,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恪盡職守,愛崗敬業,秉公執法,無私奉獻,忠實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宗旨信念,為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貢獻。生前先後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個人嘉獎7次,6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被公安部評為治理“三非”工作先進個人。2013年11月被重慶市總工會追授為重慶市“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2013年11月被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追授為涪陵區優秀共產黨員稱號;2014年2月被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局追授為“重慶市人民好公僕”;2014年2月被重慶市人民政府評定為烈士;2014年4月被公安部追授為“二級英模”榮譽稱號;2014年5月被追授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他愛憎分明、英勇頑強。蔣衛紅同志生於政法之家,父親退休前是涪陵區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長,妻子是一名職業律師。家庭氛圍的薰陶,養成了他愛憎分嫉惡如仇的性格。從警以來,無論在偵破刑事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還是處置突發事件,他都衝鋒在前、臨危不懼、捨生忘死。2013年11月4日,他帶領民警在抓捕負隅頑抗的毒販時,主動撲向個頭最大、最兇狠的毒販車輛駕駛員,在被歹徒用33公分長的帶刺尖刀刺中心臟、血流如注的生死關頭,仍然用手死死扣住狂亂掙扎的歹徒,避免歹徒向另一名增援同事的瘋狂進攻,為抓捕毒販創造了有利戰機。他在生死一線之際,把生的希望留給他人,把死的危險留給了自己,最終卻因全力搏鬥加速心臟失血速度導致休克而壯烈犧牲。
他忠誠信念、敬業奉獻。蔣衛紅同志懷著對公安事業的無限忠誠,常年奮鬥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線,以單位為家,放棄大量的休息時間,兢兢業業、默默奉獻,把對父母妻兒的愧疚深深埋在心底,忠實履行人民警察的神聖職責,在平凡的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業績。從警28年,他累計查破刑事案件800餘件,治安案件1100餘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480餘人。特別是2010年擔任派出所所長以來,以身作則、率先垂範,開拓進取、銳意創新,團結帶領全所民警,努力克服轄區內重點單位和治安場所密集、治安防控任務繁重等困難,積極開展治安管理與防範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各類案件發案率明顯下降。2010年,百勝派出所被評為情報信息採集導偵破案打擊暨“三節兩會”安保工作先進集體,百勝鎮愛老敬老先進集體。2011年,被區公安局評為績效考評先進單位。
他心繫百姓、一心為民。蔣衛紅同志對犯罪分子嫉惡如仇,對百姓卻如春天般溫暖。他常年紮根基層,懷著對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時刻把民眾的冷暖掛在心上,全心全意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他盡心盡力做好轄區安全穩定工作的同時,還時常從微薄的薪水中拿出部分錢資助貧困學子、困難民眾。2011年他全票當選為區人大代表後,他更積極利用區人大代表的身份,加強與人民民眾的聯繫,在人民民眾和政府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樑,向千家萬戶傳遞溫暖。他充分聽取百姓的意願,積極為百勝鎮叢林片區民眾呼籲奔走,促成區交委將百勝場鎮到叢林的道路建設列入建設計畫,改善了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交通出行困難。他結合公安工作實際,提出《關於加大公安基礎建設投入,全力保障基層正常運轉的建議》,促成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加強全區派出所建設暨社區警務工作措施,區政府將投入資金3500萬元,為5個無房派出所修建辦公用房。
蔣衛紅同志為公安事業奮鬥了一生,最後用珍貴的生命交出了一份感人至深的答卷,譜寫了一曲壯麗的英雄讚歌,不愧為人民英雄,無愧為時代楷模,是新時期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的典型代表,是廣大公安民警學習的榜樣。
周鑫,男,漢族,生於1979年1月6日,30歲。大學本科,中共黨員,1999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副主任科員、一級警司。歷任重慶市涪陵區公安局致韓派出所內勤、敦仁派出所黔靖街社區警務室民警、敦仁派出所內勤。
周鑫同志出生警察之家,從小受到了警察父親很好的教育和薰陶,在成長過程中養成了愛憎分明、疾惡如仇的優良品質,立志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在高考時毫不猶豫地選擇了警察院校,並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重慶警官職業學院,成為了一名優秀的人民警察。周鑫同志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了自己入警時的誓言。2001、2002、2003、2006四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05、2006、2007連續三年榮獲涪陵區敦仁辦事處先進個人;2008年因工作成績突出,榮記涪陵區公安局三等功一次。周鑫同志的英雄壯舉,閃耀著對黨對祖國對人民的無限忠誠、對公安事業的無私奉獻、對人民民眾的無限深情、對犯罪分子的無比憎恨!展現了人民警察為人民的崇高品質,是我們學習的楷模。
一、政治堅定,對黨忠誠
周鑫同志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切實履行人民警察神聖職責。做到了在思想上保持先進性,堅定不移地為公安事業而奮鬥;在政治上保持先進性,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能力上保持先進性,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在工作上保持先進性,立足本職崗位,堅持勤奮工作;在紀律上保持先進性,遵守黨的紀律,身體力行地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在作風上保持先進性,堅持“兩個務必”,永葆了共產黨人和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
二、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周鑫同志愛崗敬業,忠於職守,英勇善戰,無私奉獻。從警以來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近百人。2006年7月,周鑫同志在辦理“7.11”非法拘禁案中,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這些涉案人員均是混跡於社會的無業人員,社會習氣惡劣,審查初期僥倖心理嚴重,訊問時胡言亂語避重就輕。周鑫同志和其他參案同志一道,設定訊問技巧,與犯罪嫌疑人展開通宵達旦的鬥智鬥勇,終於在凌晨撕開了突破口,取得了奠定基礎的第一手資料。隨後又不顧疲勞和其他同志一道到各處取得相關旁證材料,在各種材料組織得當的前提下,終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2006年8月,周鑫同志在查處“8.20”故意傷害案中,該同志注重民眾路線,針對取證難的重點,運用平時對民眾優質服務建立起來的良好民眾基礎,深入居民民眾當中,與目擊民眾以拉家常的方式,以真心誠心取得民眾信任,終於獲取了至關重要的旁證材料。在大量的事實旁證面前,犯罪嫌疑人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2006年5月,周鑫同志細心機智,巧妙應對,不放過任何一點蛛絲馬跡,從細微處著手破獲了“5.24”非法攜帶毒品案,查獲毒品海洛因10餘克,查獲攜毒人員兩名,查獲吸毒人員一名。在辦理蹇躍涉嫌盜竊案中,不顧腸炎發作,忍著疼痛頂著烈日,奔赴酉陽翻山越嶺步行數小時查找證人,表現出了很高的職業精神。在2008年夏季治安整治中,正逢周鑫同志的愛人生孩子,周鑫同志一心撲在工作上,連續加班三個晝夜辦案,直到他愛人臨產被送進醫院後,周鑫同志才趕到醫院,他為此一直感到深深的愧疚,覺得對不起愛人和孩子。他把對愛人和孩子的愛藏到心底,在愛人生孩子後不幾天又回到了夏季治安整治的工作崗位上。在夏季治安整治中,共破獲刑事案件23件,打擊處理、強制戒毒7人,抓獲外省逃犯1人。周鑫同志還沒有來得及好好地陪陪愛人孩子,就又投入到了緊張的打擊街面犯罪和場所整治專項行動中,直到周鑫同志帶著對家人的愧疚永遠的離開了我們。
三、心繫民眾,親民愛民
周鑫同志對人民民眾懷有深厚的感情,時時把人民民眾的冷暖掛在心上,想民眾之所想,急民眾之所急,幫民眾之所需,把民眾的事當作自己的事,踏踏實實為民眾辦實事。周鑫同志從事社區民警工作5年,得到了社區民眾的廣泛好評。黔靖街社區梨子井街有一位叫吳建娥的孤寡老人,已經90多歲了,行動不方便。周鑫同志經常去陪吳建娥聊天,噓寒問暖,並送錢送物解決吳建娥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吳建娥老人常常含著淚花念叨“周戶籍好啊!”。周鑫同志不但細心照顧孤寡老人,還積極主動幫扶社區貧困戶和殘疾人。社區貧困戶禹華國,妻子死亡,家裡有一個生病的女兒和年幼的兒子,沒有生活來源、非常困難。周鑫同志了解情況後,多方協調,幫助禹華國申領了低保,還替禹華國聯繫了一份清潔衛生工作,讓禹華國走出了困境。
四、臨危不懼,英勇獻身
周鑫同志從小就養成了正義凜然的品質,敢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從警後,周鑫同志以除暴安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不論是處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還是偵破刑事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都是衝鋒在前、臨危不懼,表現出了一個人民警察的大無畏精神。2009年2月20日20時許,周鑫同志在連日加班後,正準備乘車回家時,發現犯罪嫌疑人邵某正持刀行兇傷害民眾。為保護民眾免受傷害,周鑫同志臨危不懼、挺身而出,亮明警察身份,隻身上前與歹徒進行殊死搏鬥。搏鬥中,兇殘的歹徒困獸猶鬥,瘋狂持刀猛刺,周鑫同志不幸胸部、腿部連中數刀。在身負重傷、血流如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周鑫同志仍英勇頑強奮力追捕犯罪嫌疑人44米,最後倒在血泊中,經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光榮犧牲,獻出了年僅30歲的寶貴生命,譜寫了一曲壯麗而輝煌的人民警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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