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區科學技術局

3.負責管理全區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基金、科技事業費的安排、使用,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申報科技貸款項目保證各類科技項目實施。 4.組織協調科學研究,參與重大科技項目的論證與開發,組織開展全區重點新產品、新技術開發、中間試驗工作,督促各項科技項目的實施;研究制定全區科技體制改革、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促進工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歸口管理民營科技型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申報、初審及推薦工作;負責內聯科研、技術開發機構的審批、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產品、項目申報的推薦工作;協助本區企業申報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開發項目、科技攻關項目、星火計畫項目、火炬計畫項目和資金。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設定、編制核定、領導職數配備方案的通知》(廈委辦發[2003]44號)和《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下達海滄區委、區政府、人大、政協及各群團機關編制、職數的通知》(廈海委編[2003]5號)檔案精神,廈門市海滄區科技局是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主管科學技術工作的工作部門,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的有關科技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認真實施“科技興區”戰略,根據本區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政策規定和實施措施,為區政府提供決策依據。檢查各部門、各單位的執行情況,保證“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得到貫徹落實。
2.統籌規劃科技事業發展的基本建設,制訂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計畫;圍繞本區發展目標、規劃,研究確定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規劃並指導建設全區創新體系,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3.負責管理全區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基金、科技事業費的安排、使用,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申報科技貸款項目保證各類科技項目實施。
4.組織協調科學研究,參與重大科技項目的論證與開發,組織開展全區重點新產品、新技術開發、中間試驗工作,督促各項科技項目的實施;研究制定全區科技體制改革、高新技術及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促進工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5.大力扶持和發展科技型企業。歸口管理民營科技型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申報、初審及推薦工作;負責內聯科研、技術開發機構的審批、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產品、項目申報的推薦工作;協助本區企業申報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開發項目、科技攻關項目、星火計畫項目、火炬計畫項目和資金。
6.負責培育、建立和管理本區的科技開發創業園區;開展高新技術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開展和組織協調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工作並落實產、學、研的優惠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區新上重大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或論證工作,促進產學研有效結合;歸口管理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驗收、申報、獎勵、保密工作,建立各種科技檔案,促進科技成果推廣與轉化;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吸收、消化、創新和套用推廣工作;管理協調全區科技對外交流、合作,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港、澳、台、外的聯繫,開展民間國際科技技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內外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8.歸口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協助我區企事業單位做好專利項目的申辦、購買專利等有關專利事務工作,協助智慧財產權部門做好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本區技術市場、技術中介機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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