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政府廢清理藩院,後於1912年4月成立內務部之蒙藏工作處,同年七月改為“蒙藏事務局”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少數民族事務,屬國務院;1914年袁世凱將蒙藏事務局改為直屬大總統府的蒙藏院,地位與各部相同,置總裁、副總裁,直屬北洋政府總統府。國民政府北伐成功及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於1929年再根據中華民國政府組織法成立“蒙藏委員會”,地址在南京曾公祠,管理蒙古地方(今蒙古國)、西藏地方及其它各省蒙族、藏族聚居區的行政、宗教及其他各項事務,先直屬國民政府,後改為行政院所屬部會之一,為中央主管蒙藏政務之最高機關,特任閻錫山為委員長,指定趙戴文為副委員長。下設矇事處、藏事處、蒙藏教育委員會、編譯室、調查室等。
中華民國(1911年—1949年),蒙藏委員會所掌政務幾乎涉及所有蒙古地方、興安省、察哈爾省、綏遠省、熱河省和西藏地方、西康省、青海省、甘肅省的民族文化宗教事務。
抗戰時,曾參與十四世達賴的認定和坐床儀式,時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的吳忠信代表重慶國民政府親自主持。
1949年國民政府撤離中國大陸以後,由於無法管轄蒙藏地區,蒙藏委員會的許可權與業務有所改變,主要負責在台藏人、蒙古人的生活和就業,以及與今日蒙古國、海外藏人組織之間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事務的交流。
另外設有蒙藏文化中心,用來傳揚展示蒙藏兩地的文化交流。
隨著台灣當局機構改革,“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可能將“蒙藏委員會”並進來,以更加符合兩岸關係的現狀。
歷任委員長
郭寄嶠(1963年-1972年)
崔垂言(1972年-1981年)
薛人仰(1981年-1984年)
董樹藩(1984年-1986年)
吳化鵬(1986年-1993年)
張駿逸(1993年-1994年)
李厚高(1994年-1997年)
高孔廉(1997年-2000年)
徐正光(2000年-2002年)
許志雄(2002年-2008年)
高思博(2008年-2011年2月)
羅瑩雪(2011年2月—2013年11月)
蔡玉玲(2013年11月—)
提廢風波
2016年3月,民進黨“立法委員”蔡易余等人正式提出議案,要求廢除“蒙藏委員會”,認為其“職能不明,浪費人民的納稅錢”。台灣最大論壇PTT有網民叫好稱:早該廢除這個部門了,就是個笑話;西藏蒙古根本管不著,卻有“蒙藏委員會”,該廢。也有網民稱,你了解歷史嗎?公開賣國不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