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因種類
歸因可分為兩類:
一是情境歸因;
二是個性傾向歸因。
情境歸因是把個人行為的根本原因歸為外部力量,如環境條件、社會輿論、企業的設備、工作任務、天氣的變化等。個人傾向歸因,是把個人行為的根本原因歸結為個人的自身特點,如能力、興趣、性格、努力程度等。
在管理工作中當員工完成任務受挫折時,管理人員要及時了解職工的歸因傾向,才能幫助職工正確自己總結經驗教訓和順利進行歸因,使職工勝不驕、敗不餒,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更加發奮努力。
主要內容
歸因理論認為:人們對過去的成功或失敗主要歸結於四個方面的因素:努力、能力、任務難度和機遇。這四種因素又可按內外因、穩定性和可控性進一步分類:從內外因方面來看,努力和能力屬於內因,而任務難度和機遇則屬外部原因;從穩定性來看能力和任務難度屬於穩定因素,努力與機遇則屬不穩定因素;從可控性來看,努力是可以控制的因素,而任務難度和機遇則超出個人控制範圍。
海德指出,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個人,不光是心理學家,都對各種行為的因果關係感興趣,力圖弄清周圍人們行為的前因後果。海德還區分了導致行為發生的兩種因素:一是行為者的內在因素,包括能力、動機、努力程度等。他認為行為觀察者對因果關係進行樸素分析時,試圖評估這些因素的作用,而且對行為的歸因和對行為的預測兩者密切相關。海德的歸因理論開創了歸因問題的先河,他對行為原因所做的個人——環境的劃分一直是歸因的基礎,影響深遠。隨後,瓊斯和戴維斯的相應推斷理論擴充和發展了海德的歸因理論。這種理論認為,人們的外顯行為是由行為者內在的人格特質直接引起的,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行為與其人格特徵是相當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