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警衛隊

海岸警衛隊

海岸警衛隊(Coast Guard) 即水上警察,但它的體制和職能則是警察和武警這兩支武裝部隊所無法比擬的,堪稱一個準軍事化的部隊。它主要負責一個國家的所有海岸線上的警戒、巡邏、執法等任務,是一支軍事化的綜合執法隊伍。它有利於整合海上戰略資源,並給外交和軍事留下迴旋餘地。海岸警衛隊(coastguard),也就是水上警察,但它的體制和職能則是警察和武警這兩支武裝部隊所無法比擬的,是一個準軍事化的部隊,主要是負責一個國家的所有海岸線上的警戒、巡邏、執法等任務,其職能復蓋了相當於中國當今海軍、公安邊防武警、海監、海事、漁政、海關、環境保護等部門的部分業務。在一些國家,海岸警衛隊是作為該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而在另一些國家卻僅僅是作為國家的民事機構,有的甚至還是非政府機構。絕大多數的海岸警衛隊為了履行任務都裝備著艦船和飛機(包括直升機和海上巡邏機)。 海岸警衛隊作為一個機構根據其在國內性質的不同可以大概的分為4種類型:軍事機構,軍事機構並且同時又是執法機構,執法機構,和民事服務機構。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海岸警衛隊海岸警衛隊

在和平時期,海岸警衛隊為交通部執行人道主義方面的任務;在戰時,海岸警衛隊是海軍的一個高度專業化的組成部分。

當今世界上有美國、中國、義大利、英國、日本、印度、西班牙、巴林、加拿大等一百多個國家擁有海岸警衛隊。主要是負責一個國家的所有海岸線上的警戒、巡邏、執法等任務,其職能復蓋了相當於中國當今海軍、公安邊防武警、海監、海事、漁政、海關、環境保護等部門的部分業務。是一支軍事化的綜合執法隊伍。當今世界上有義大利、英國、日本、印度、西班牙、巴林、加拿大等一百多個國家擁有海岸警衛隊,俄羅斯在2010年組建海上警衛隊。

各國海警

美國

美國是最早組建海岸警衛隊的國家,美國海岸警衛隊(U.S.CoastGuard)是各國海岸警衛隊的鼻祖,是美國海上惟一的綜合執法機構,也是當今世界最強大的海上執法隊伍之一。美國海岸警衛隊是美國五大武裝力量之一,也是當今美聯邦政府最大的部——國土安全部的下屬部門之一。作為海岸警衛隊的鼻祖,美國海岸警衛隊是許多國家海上執法隊伍建設的典範。其在美國五大武裝力量中是唯一擁有執法權力的隊伍,也是唯一不受國防部(DepartmentofDefense)節制的一個。

歷史發展

美國海岸警衛隊的歷史淵源比較複雜,它是由五個不同的聯邦機構逐漸合併而成的,而且主管部門也幾經變更。

1789年8月7日設立的一個主管燈塔業務的機構,後來叫U.S.LighthouseService,隸屬財政部(TreasuryDepartment)。

1790年8月4日設立的一個海上海關執法機構,後來叫RevenueCutterService,隸屬財政部。

1838年7月7日設立的一個主管汽船安全的機構,後來叫SteamboatInspectionService,隸屬法務部(JusticeDepartment)。1852年8月30日轉隸財政部。

1878年6月1日設立的U.S.Life-SavingService,隸屬財政部。

1884年7月5日設立的BureauofNavigation,隸屬財政部。

1903年2月14日,美國商業與勞工部(DepartmentofCommerceandLabor)成立。BoN和SIS轉隸商業與勞工部。

1915年1月28日,WoodrowWilson總統簽署1月20日國會通過的“海岸警衛隊成立”法案,由USL-SS和RCS合併,正式成立了美國海岸警衛隊,隸屬財政部。

1917年4月6日,海岸警衛隊轉歸海軍部(NavyDepartment)節制。1919年8月28日,重返財政部。

1932年6月30日,BoN和SIS合併成為BureauofNavigationandSteamboatInspection,由商業部(CommerceDepartment)節制。1936年5月27日更名為BureauofMarineInspectionandNavigation。

1939年7月1日,USLS併入海岸警衛隊。

1941年11月1日,海岸警衛隊劃歸海軍部節制。

1942年2月28日,BoMIN臨時劃歸海岸警衛隊。

1946年1月1日,海岸警衛隊重歸財政部。

1946年7月16日,BoMIN正式併入海岸警衛隊。

1967年4月1日,海岸警衛隊轉隸新成立的交通部(DepartmentofTransportation)。

2003年3月1日,海岸警衛隊轉隸新成立的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ofHomelandSecurity)。

規模

美國海岸警衛隊的艦旗(ensign),相當於美國警察的徽章,是執法權力的象徵。海岸警衛隊的艦旗由16道紅白相間的豎條組成(設計該艦旗時美國有16個州),在左上角的白地里有一個深藍色的美國國徽,在右邊第二條紅道上有一個由雙錨圖案組成的海岸警衛隊徽章。

美國海岸警衛隊擁有大量的各類艦船。其中大中型艦船(長度在65英尺以上者)叫Cutter,船名前加前綴USCGC,現役約200餘艘。小型艦艇叫Boat,現役約1400餘艘。美國海岸警衛隊還擁有200餘架各類固定翼飛機和直升機。

俄羅斯

俄“海岸警衛隊”曾隸屬克格勃作為一個傳統的陸上強國,前蘇聯/俄羅斯對於海軍的重視程度要低於美國。但是,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其對於海岸警衛隊的重視程度卻不輸美國。

所以,在前蘇聯時代,俄羅斯克格勃麾下的邊境警衛隊經常能夠獲得最新型的艦艇。就連在當時堪稱蘇聯海軍最新銳的艦艇的克里瓦克級護衛艦,也有了邊境警衛隊版本,也就是克里瓦克III型護衛艦。這種待遇即便是美國海岸警衛隊也是無法輕易取得的。

時至今日,俄羅斯已不再擁有當年的海上實力,但是2009年俄羅斯邊防艦艇擊沉獅子山籍中國商船新星號事件,讓世人不得不注意到其海岸警衛隊依舊是一支重要的海上力量,無論風雲變化,它始終在俄羅斯海上邊境利益問題上前後奔走、不容小覷。

冰島海岸警衛隊是武裝力量之一

冰島海岸警衛隊擁有護衛艦、巡邏艇、固定翼飛機和直升機,既負責國防,又承擔同其他國家海岸警備隊類似的職責,是冰島武裝力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維護冰島領海的主權,同時保護冰島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權益,另外還承當諸如:搜救遇難人員、掃雷(主要是二戰遺留的水雷)、監視專屬經濟區外的國際水域作業的漁船是否違法捕撈(即盜捕行為)等任務。依據跟丹麥達成的關於安全、救援和防務方面的雙邊協定,也偶爾在格陵蘭和法羅水域活動。

最近,冰島海岸警衛隊與來自挪威、丹麥、瑞典、英國以及其他國家軍事力量一起參與了“北方挑戰”聯合演練。ICG也作為冰島緊急反應部隊(IcelandicCrisisResponseUnit)的組成參與了維和行動。他們在任務期間一般使用自己的徽章、制服和武器。

加拿大

加拿大海岸警衛隊的前身只是加拿大聯邦Government的一個部門,並不完全承擔今天CCG的任務。不像美國海岸警衛隊,CCG不是一個軍事機構,CCG的隊員也都不是軍人或警員。

強制性的保護加拿大的海上主權是一個軍事任務,這是由加拿大海軍和加拿大武裝力量海事司令部負責的。在加拿大主權海域進行執法活動是加拿大聯邦警察部隊(加拿大皇家騎警)的任務。大湖區的執法是由安大略湖省警方和地方警察局負責。

加拿大海岸警衛隊CCG目前承擔的任務是導航服務、水道管理、海上環境應急處理、破冰、海上交通通信服務、搜救,跟加拿大輔助海岸警衛隊一起負責530萬平方公里的海域搜救任務。

新加坡

擔任水上執法

新加坡警察海岸衛隊是新加坡警察部隊執行水上任務的執法單位,它擔當著典型的海岸警衛任務,這種任務在其他國家往往由武裝力量或者一個獨立的職能單位來擔當。其任務包括在新加坡的主權水域進行執法,跟新加坡海事港口局和移民檢查局協同進行海上搜救。警察海岸衛隊的司令部位於新加坡布拉尼島布拉尼路11號,這是一座擁有170年歷史的建築。

新加坡從1819年成為一個貿易港以後,其海域就一直受到海盜的侵害。1866年,警方開始進行水上執勤,同時建立的還有一個流動的警察所,專門的海警巡邏船開始在殖民地周圍水域巡邏。1993年2月13日,海事部進行了重組,並改稱警察海岸衛隊(PCG),其在海上執法的權力更大,包括阻止海上非法移民的入境,阻止外國非法船隻的入境,保護新加坡海峽有著主權爭議的白礁上的霍士堡燈塔。1993年5月7日,PCG根據任務的不同,分為3箇中隊:攔截中隊、港口中隊和海岸中隊。1997年1月22日,新成立了特種任務中隊。PCG的任務是在新加坡領海內維護法律與秩序,確保海岸安全。使命是致力於提供優質的服務,提高專業技能,豐富業務經驗,努力成為一支具有世界級水準的海上警察力量,以及一個緊密團結、不斷進取、有人道的組織。

印度

印度海岸警衛隊主要反恐反海盜。

印度海岸警衛隊的總部位於新德里,其下有3個區域司令部,分別是位於孟買的西部司令部、位於欽奈的東部司令部和位於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布萊爾港的南部司令部。為了阻止一切恐怖破壞活動,印度海岸警衛隊正採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來保護印度綿長的海岸線,特別是包圍馬哈拉施特拉邦和古傑拉特邦的高敏感的西部海岸。作為阻止海上恐怖攻擊安全措施的一部分,印度開始新建8個海岸警衛站。

印度擁有7516公里長的海岸線、1197個島嶼和一個202萬平方公里的經濟專署區。如果以大陸架來定界,這個區域的面積將接近300萬平方公里。隨著公海區域打擊海盜行動、反走私以及搜救任務的急劇增加,再加上為阻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海上轉移,海岸警衛隊的人力和物力都需要加強,以有效地執行任務。

隨著塞述沙姆德倫運河的開通,印度海岸警衛隊意識到曼納灣和帕爾克灣的海上交通將會變得十分繁忙。塞述沙姆德倫運河是位於泰米爾納德邦拉梅斯沃勒姆附近的一條溝通印度東西海岸的運河。

目前,海岸警衛隊正逐漸取代海軍來完成“塔莎”和“天鵝”行動。“塔莎”是帕爾克灣泰米爾納德邦海岸沿線的巡邏警戒,主要針對恐怖以及偷渡活動。“天鵝”開始於1993年的孟買系列爆炸事件後,旨在加強印度西海岸的安全和巡邏,以阻止可疑船隻的活動。

英國

中國海警局標誌中國海警局標誌

英國皇家海岸警衛隊只有五架固定翼飛機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擁有如此強力的海岸警衛隊。西歐的主要海軍國家的海岸警衛隊性質的組織規模都不大。

比如英國,皇家海岸警衛隊只不過是海事與海岸警衛署的一個部門,僅僅擁有少量船隻、五架固定翼飛機和七架直升機。又比如法國,其一千一百餘名海上憲兵屬於憲兵但受海軍總參謀長指揮,只擁有30艘左右的船隻。倒是遠東的日本海上保全廳和韓國海洋警察廳,分別擁有一萬二千和七千成員之眾。

而且從船隻、飛機的數量來看,日本海保和韓國海警也大大超過了他們的英法同行。這與遠東地區的海上經濟發展形勢是密不可分的。那么,在這裡不少人可能會想,同是遠東大國的中國,“海岸警衛隊”類型的海上力量又處於一種什麼樣的情況呢?

中國

中國清末海關艦隊

其實,海岸警衛隊這樣的海上力量對於中國來說並不陌生,甚至可以說出現的非常早。早在1868年,當時的清朝海關在總稅務司英國人赫德的管理下,訂購了第一艘鐵制明輪汽船“Kua-hsing”號。這是中國清末海關艦隊的開端。

由於特殊的歷史環境,很快這支海關艦隊便開始行使了類似海岸警衛隊的部分職能,從事海上緝私和徵稅的工作。考慮到當時由帝國主義控制的海關是清政府為數不多的可靠財政來源,因此海關艦隊的建設其實比清末近代水師建設其實要穩定得多。這支海關艦隊就和美國海岸警衛隊的前身海關緝私船局一樣,在戰爭期間起到了一定程度上協助海軍的作用(比如在甲午戰爭中,海關艦隊的飛虎號炮艇也曾被借撥給北洋海軍,擔負偵察、通信等軍事任務)。

中國公安邊防海警部隊在後來的歲月里,隨著一次又一次的戰爭、變革,擔任中國“海岸警衛隊”地位的單位也幾經變換。

目前,有多個部門承擔了“海岸警衛隊”的部分職能,其中和國際上的“海岸警衛隊”最為接近的有關部門是中國海警。它的全稱是中國公安邊防海警部隊(CHINACOASTGUARD),隸屬於公安部邊防局。不過,由於種種原因,中國海警還處在發展過程中。那么,目前在新聞報導中的出現的“準軍隊性質的國家海岸警衛隊”是不是能夠實現,還需要時間來檢驗。

中國海警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局,官方英文名為ChinaCoastGuard簡稱“中國海警局”,是根據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要求,按照新一輪“大部制”改革方案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組建的一個新機構。將國家海洋局的中國海監總隊、農業部的多個海洋的漁政局、公安部的邊防局、海關總署的緝私局進行整合,統一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局。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香港及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相關事務則分別為香港警務處水警總區及澳門海關負責。中國海警目前為止未配備艦載直升機,也不具備直升機出警能力。海警部隊的主要任務是打擊包括海盜和恐怖主義在內的海上犯罪。鑒於公安邊防海警部隊所擔負的任務,並在中國海上執法體系中所占的地位和能力也是首屈一指,故也被稱為中國的“海岸警衛隊”,在對外交流中常常扮演協調和牽頭的角色。

職責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

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為推進海上統一執法,提高執法效能,將現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主要職責是,擬訂海洋發展規劃,實施海上維權執法,監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環境保護等。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同時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海岸警衛隊海岸警衛隊
為加強海洋事務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統籌協調海洋重大事項。國家海洋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海洋局承擔。

2013年7月22日清晨,伴隨著天安門廣場上的五星紅旗冉冉升起,國家海洋局機關大樓掛上了嶄新的“國家海洋局”和“中國海警局”兩塊牌子。

裝備

海警是維護海上治安的公安執法力量。當前海警部隊主要裝備218型巡邏艇和“海豹”高速巡邏艇。218艇長41.03米,寬6.2米,深3.4米,滿載排水量130噸,航速29節,續航力700海里/17節,編制23人,

艦載1座14.5毫米雙聯高射機槍,為正營級編制。HP1500—2型“海豹”高速巡邏艇長14.65米,主機為德國沃爾沃公司製造的1430馬力柴油機,最大航速52節,續航力250海里,員額6~8人,配有較先進的衛星定位導航系統。日前最新型的千噸級且配有直升機的1001艦已經下水,成為海警部隊的“旗艦”。此外還有2艘由原海軍護衛艦改裝而成,舷號為“1002”和“1003”的巡邏艦。

執法力量

海岸警衛隊海岸警衛隊
建設海洋綜合執法力量體現了海上執法行為的民事特徵,在處理涉外涉海問題時具有高度靈活性,能夠有效規避外交危機。

海洋執法是一種政府行為,屬於民事範疇,在爭議海域發生衝突時使用“中國海岸警衛隊”,依照國內法律執法,既能在國際社會顯示己方對該海域無可爭辯的管轄權,又能避免海軍介入引發衝突升級的可能,在外交上保持應有的彈性空間。建設海洋綜合執法力量體現了海上執法手段的強制性。

建設海岸警衛隊有利於開展對外交流合作。《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頒布以來,建立海岸警衛隊,整合海上執法行動成為海上綜合執法的主流趨勢。全世界已有50多個海洋國家相繼成立了海岸警衛隊,許多沒有設立海岸警衛隊的國家也在積極籌備組建之中。以海岸警衛隊的名義同周邊國家開展海洋管理、聯合執法、搜救演習等活動,能夠與國際流行趨勢接軌,便於與之深入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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