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商務局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 區域經濟合作、 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 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 擬訂全縣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縣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負責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推進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 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 負責全縣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及進口國際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棉花)進出口計畫,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規定和辦法及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保障全縣糧食供應安全,承擔糧食縣長負責制下有關糧食流通的具體實施工作。擬定全縣糧食行業、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的中長期規劃,指導企業糧食儲備工作,完善地方儲備糧體系,協調國家、省、地方儲備糧的收購、儲存、 調運等工作,提出地方儲備的收儲和動用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縣糧食供應應急預案,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八) 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和總量平衡,建立和發展與外地產糧區之間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指導全縣糧食市場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管好糧油市場,規範市場行為。監督全縣各地執行糧食購銷政策,負責全縣糧食餘缺和糧食品種調劑,指導和實施訂單糧食,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組織實施對社會糧食流通的巨觀管理,對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審核糧食收購、批發企業的資格認定。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行業的執法檢查工作。負責保障全縣城鎮居民和軍隊糧食供應,指導災區、移民及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工作。制訂全縣糧食倉儲、加工設施、農村網點的建設規劃並監督管理。指導全縣糧食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練慶農(局長、黨委副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幹部、人事、財務、審計工作。
王文貴(黨委書記、副局長) 主持局黨委工作,負責局日常工作,分管市場運行調節科。
陸學祥(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主管糧貿產業工作,負責糧食物流園建設、機關支部、信訪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糧食購銷公司。
丁鎖年(副局長) 負責縣商貿流通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局招商引資工作,聯繫中心工作,分管商貿服務管理科。
張寶根(副局長) 負責老幹部、軍轉乾工作,分管市場秩序科、市場體系建設科、縣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
袁瑞堯(副局長) 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糧食業務科、外經管理科。
王其江(黨委副書記) 負責“三大建設”、群團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
張建平(副局長) 負責資產管理、改制破產遺留問題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分管財務科、資產管理辦公室(資產公司)、託管中心。
汪曉煒(副局長) 負責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工作,分管外國投資管理科,參與縣招商局分工。
鄭慶榮(副局長) 負責創建幫扶工作,分管對外貿易管理科。
鄒廣榮(紀委書記) 主持局紀委工作,負責政風行風建設、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分管監察審計科、行政服務科,協管“三大建設”、機關支部、群團、信訪工作。
吳義成(縣貿促會會長) 負責縣貿促會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黨委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建設;牽頭承擔商務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機關內部行政規章制度的起草並負責督辦和檢查;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承擔局機關資產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申報經貿出訪團組及人員;辦理外國商務團組、經貿人員訪問我縣的邀請事務。負責匯總、編報商務部門各類統計報表。
具體承擔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做好局黨委日常工作,抓好基層黨支部建設;承擔機關組織、宣傳、機構編制、人事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幹部配備、考核、獎懲等工作;承擔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承擔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掛鈎幫扶、計畫生育、人民武裝、統戰及群團工作;協助做好系統內老幹部、企業軍轉幹部工作;承擔本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來信來訪處理工作;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二) 政策法規科(監察審計室、行政服務科)
研究商務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本系統依法治縣、綜合治理職責;負責本系統所涉法律、法規、規章及實施細則和政策的宣傳、實施協調工作;參與起草局重要檔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督查工作;管理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負責本系統的監察審計和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 三) 市場秩序科(縣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屠宰管理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縣生豬屠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市場體系建設與市場管理方面的法律、規章和標準;擬訂促進全縣重點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新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工作,推動現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推進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建設;牽頭協調市場建設過程中有關問題;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品牌銷售二手車流通、老舊汽車更新、報廢汽車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五) 商貿服務管理科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會展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做好商貿流通相關統計、上報工作;承擔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商貿流通服務行業協會工作。
(六)市場運行調節科(繭絲綢協調辦公室、酒類管理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和重點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繭絲綢市場管理的相關工作;根據繭絲綢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協調行業發展,組織開拓國內外市場,按照許可權,負責繭絲綢發展項目的申報和管理,以及鮮繭收購和絲綢絹紡生產資格管理。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
(七)對外貿易管理科(縣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貫徹落實對外貿易政策法規,指導、協調、管理全縣對外貿易工作;擬訂全縣貨物進出口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編報並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協調處理涉外貿易糾紛;推進對外貿易服務信息平台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承擔服務貿易促進、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本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負責產業損害調查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工作;承擔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以及國內貿易招投標的監督工作。根據許可權,承擔有關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的審核工作;承擔服務與技術貿易管理工作。
(八) 外國投資管理科(服務外包科)
擬訂本縣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本縣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全縣利用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依法審批或轉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協調處理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及合資、合作中的矛盾和糾紛;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進出口工作;指導投資促進工作,做好外商投資企業服務工作;負責對全縣重大外商投資項目進展情況的調查和跟蹤;研究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承擔外商投資和服務外包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服務外包工作。
(九) 外經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及法規;擬訂和執行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協調全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工程和境外就業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全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合法權益保護的相關工作;承擔援外工程、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及境外就業經營資格的初審、轉報工作;承擔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審查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及相關統計工作;指導管理縣外派勞務培訓工作,負責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台工作;負責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貿易和非貿易企業及機構(金融企業除外)的初審和轉報;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的管理。
(十) 糧食業務科
貫徹實施國家及省市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全縣糧食流通有關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按照省市有關要求,指導全縣糧食收購工作;負責軍糧供應,指導災區及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工作;負責全縣儲備糧油監督和管理工作,擬定全縣儲備糧油規模、總體布局以及收購和銷售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審核糧食收購、批發企業的資格認定,負責糧食收購許可證的受理和審核;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城鄉糧油市場,負責糧食收、支、存的統計工作;指導下屬糧食購銷企業搞好糧油的安全、保管、防治及檢驗工作;負責推進“放心糧工程” 建設,組織實施放心糧店進村入社區;負責對本縣糧食經營企業的產業指導,推動糧食行業名牌創建,培育產業化龍頭企業。
(十一) 財務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商務工作的財稅、金融、外匯、保險等方面的政策;參與擬訂我縣鼓勵商務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局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商務系統的各項、各類資金、經費、基金、利息、補貼的調度、管理、支付、使用和監督;負責局機關日常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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